功能主治: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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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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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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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82 |
国药准字Z500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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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咳嗽,症见发热、恶寒、胸膈满闷、咳嗽咽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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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口服,成人一次20~30毫升,一日3~4次;儿童一岁以内一次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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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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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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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咳嗽,症见发热、恶寒、胸膈满闷、咳嗽咽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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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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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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