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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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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珍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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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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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
| 剂型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H20171192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 禁忌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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