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气短心悸、面色不华、体虚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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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去芦)、黄芪、党参、白术(炒)、当归、地黄、制何首乌、鹿茸、淫羊藿、五味子、麦冬、地骨皮等13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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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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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78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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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气短心悸、面色不华、体虚乏力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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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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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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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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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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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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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气短心悸、面色不华、体虚乏力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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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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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