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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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尼美舒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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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水杨酸甲酯薄荷醇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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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星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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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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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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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尼美舒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贴含水杨酸甲酯36毫克、l-薄荷醇33毫克、维生素E12毫克、dl-樟脑7.1毫克。辅料:生橡胶、聚异丁烯、氢化松香甘油酯、马来酸松香甘油酯、聚丁烯、二氧化硅、丙烯酸淀粉、二丁基羟基甲苯、香料。 |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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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久光制药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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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注册证号H2013089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于缓解肌肉疲劳、肌肉疼痛、颈肩痛、腰痛、跌打扭伤、关节疼痛以及冻疮。 |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片~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2.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3.老年病人的服药剂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4.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撕下防粘膜贴于清洁干燥的患处。每天贴用不超过4次,每次贴用不超过8小时。 |
|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等。 |
贴药部位偶有皮疹、发红、瘙痒、肿胀、烧灼感、刺痛感、发热、干燥等不适。 |
| 禁忌 | 1. 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 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4.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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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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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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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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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本品外用具有局部消炎、消肿及止痛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 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 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 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
1.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口处。 2.请避免眼睛,黏膜(如口、鼻等)或皮疹部位与本品接触。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4.请勿与加热垫一同使用。 5.如5~6日内症状未缓解以及病情加重或反复时请向医生咨询。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12岁以下儿童须在医生指导下并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由于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