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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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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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帕依固龈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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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奇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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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8mg |
150ml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清香,味涩、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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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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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本品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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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