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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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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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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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乐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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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8mg |
5ml:15mg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滴耳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
| 性状 |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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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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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1. 只用于点耳。2. 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3.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4. 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5. 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 药物相互作用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