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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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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炎清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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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白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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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8mg |
10g*12袋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天冬、麦冬、玄参、金银花、甘草等。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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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国药准字Z4402173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口服。一次2袋(20克),一日1~2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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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