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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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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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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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8ml: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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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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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替米沙坦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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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H2007026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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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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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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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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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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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
| 药物相互作用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