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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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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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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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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8ml: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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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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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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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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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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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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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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