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疼痛性骨关节炎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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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洛昔康。 |
本品每1支含吲哚美辛0.35克与l-薄荷醇1.05克,辅料为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羟丙甲基纤维素290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料,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00,苯甲醇,二异丙基已二酸,异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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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Kowa Company,Ltd.,Fuji Fact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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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11 |
注册证号H201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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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疼痛性骨关节炎的症状治疗。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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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类风湿性关节炎:一次2片,一日1次,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一次1片,一日1次;每片7.5mg。骨关节炎:一次1片,一日1次,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一次2片,一日1次;每片7.5mg;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1片/天。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1片/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2片。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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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药物活性成分美洛昔康或其赋形剂已知过敏者。美洛昔康与乙酰水杨酸和其他NASIDs可能会有交叉过敏反应。对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ASIDs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不宜使用美洛昔康。-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孕妇或哺乳者。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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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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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疼痛性骨关节炎的症状治疗。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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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以下罗列的不良事件系在美洛昔康给药后发生,然而他们的发生频率是根据临床试验记录结果,而无论与美洛昔康用药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病人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病人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剂量为7.5mg或15mg。(平均疗程为127天)。1胃肠道的: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频率介于0.1%和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嗳气、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肝炎、胃炎。2血液的:贫血频率超过1%:血细胞计数异常,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介于0.1%和1%之间: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一个因素。3皮肤病学的: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介于0.1%和1%之间:口炎、荨麻疹。少于0.1%:光过敏、极少病例出现大疱反应、多形红斑、Steven-Johnson综合征或出现毒性上皮坏死。4呼吸道:频率少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5中枢神经系统: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介于0.1%和1%:眩晕、耳鸣、嗜睡。小于0.1%:意识模糊和定向力障碍。6心血管的:频率多于1%:水肿。介于0.1%和1%之间:血压升高、心悸、潮红。7泌尿生殖系统:介于0.1%和1%之间:肾功能指标异常(血清肌酐和/或血清尿素升高)。频率小于0.1%:急性肾功能衰竭。8视觉系统:小于0.1%:结膜炎、视觉障碍包括视力模糊。过敏反应:频率小于0.1%:血管性水肿和迅速发生的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样/过敏性的反应。 |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到达炎症区域,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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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与使用其他的NSAIDs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病人使用美洛昔康应该注意,有胃肠道症状的病人应监测用药。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美洛昔康。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可在治疗的任何时期出现,可伴或无先兆症状,病人可有或无严重的胃肠道病史。对老年患者这些不良反应的后果更为严重。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美洛昔康。NSAIDs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任一种NSAID均可能促进肾功能 |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 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 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 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1.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2.11岁以上儿童应在成人监督指导下使用。 3.未满11岁儿童请勿使用。 4.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睛。万一不慎进入眼部,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清洗。情况严重时,应到眼科就诊。 5.本品仅限于外用,不可内服。 6.每周的使用量不可超过50克。 7.请勿用透气型差的塑料布等裹覆涂药部位。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请勿放入其它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 3.为避免容器变形,请勿长时间存放于车中等高温处。容器变形易造成海绵部分脱落和溶液外泄,故注意保管。 4.请勿用沾有本品的手接触眼睛等粘膜部位。 5.如衣服或被褥沾到本品,应尽快用水或者洗涤剂清洗。 6.请勿与眼睛、装饰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