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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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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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硫氧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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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0mg:125mg*12粒*4板 |
50mg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丙硫氧嘧啶。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Lomapharm Rudolf Lohmann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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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46 |
H20150035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4.手术前准备。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个性化给药。1.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片(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片(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饭同服。4.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片(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10mg/2000mg)。 |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视病情调整;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Ⅰ型糖尿病患者。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本品。 |
小儿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
| 老人用药 | 肾功能随着年龄的增而减退,高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随时对肾功能进行监视。一般地高龄病人不可服用最高剂量的本品。 |
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 药理作用 | 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止甲状腺内酪氨酸碘化及碘化酪氨酸的缩合,从而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同时,在外周组织中抑制T4变为T3,使血清中活性较强的T3含量较快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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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磺胺类药物同服会产生低血糖。 2.格列本脲与环丙沙星之间有相互作用,可引起低血糖;与咪康唑合用时可导致严重低血糖。 3.与酒精同服时,可引起腹部绞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和低血糖。 4.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而且可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脉率增快、血压升高。 5.氯霉素、胍乙啶、胰岛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保泰松、羟保泰松、丙磺舒、水杨酸盐与本品同用,可加强降血糖作用。 6.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噻嗪类利尿剂、甲状腺素可增加血糖水平,与本类药同用时,可能增加本类药的用量。 |
本品与口服抗凝药合用可致后者疗效增加。磺胺类、对氨基水杨酸、保泰松、巴比妥类、酚妥拉明、妥拉唑林、维生素B12、磺酰脲类等都有抑制甲状腺功能和致甲状腺肿大的作用,故合用本品需注意。此外,高碘食物或药物的摄入可使甲亢病情加重,使抗甲状腺药需要量增加或用药时间延长,故在服用本品前应避免服用碘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