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对比左甲状腺素钠片

3图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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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左甲状腺素钠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Berlin-Chemie

规格

250mg:125mg*12粒*4板

50μg*100片

剂型

胶囊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甲状腺素钠。

性状

生产企业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rlin-Chemie A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46

H20150355

作用与功效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4.抗甲状腺药物冶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6.甲状腺抑制试验。

用法用量

个性化给药。1.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片(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片(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饭同服。4.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片(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10mg/2000mg)。

口服给药: 成人 (1)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 (2)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用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儿童 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 建议使用剂量(每天)或遵医嘱: 年龄0-6个月:每日25-50微克,按体重8-10微克/千克; 年龄7-12个月:每日50-70微克,按体重6-8微克/千克; 年龄2-5周岁:每日100-150微克,按体重5-6微克/千克; 年龄6-12周岁:每日150-200微克,按体重2-3微克/千克; 年龄12岁以上:每日25-50微克,按体重8-10微克/千克。 用药后2~4周增加一个剂量(12.5μg~25μg),至临床表现及甲状腺激素水平完全正常。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应用本品进行治疗,如果按医嘱服药并监测临床和实验室指标,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如果超过个体的耐受剂量或者过量服药,特别是由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下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症状,包括:心动过速、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头痛、肌肉无力和痉挛、潮红、发热、呕吐、月经紊乱、假脑瘤、震颤、坐立不安、失眠、多汗、体重下降和腹泻。在上述情况下,应该减少患者的每日剂量或停药几天。一旦上述症状消失后,患者应小心地重新开始药物治疗。对部分超敏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Ⅰ型糖尿病患者。

对本品及其辅料高度敏感者。未经治疗的肾上腺功能不足、垂体功能不足和甲状腺毒症。应用本品治疗不得从急性心肌梗塞期、急性心肌炎和急性全心炎时开始。妊娠期间本品不用于与抗甲状腺药物联用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在妊娠期及哺乳期需特别注意继续使用甲状腺激素进行治疗。妊娠期间本品的剂量可能增加。到目前为止,尽管妊娠妇女广泛使用本品,却没有任何报道表明本品会对眙儿产生危害。其至在高剂量的左甲状腺素治疗的情况下,哺乳时分沁到乳汁中的甲状腺激素的量不足以导致婴儿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或TSH分泌被抑制。妊娠期间不宜将左甲状腺素与抗甲状腺药物联合应用以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原因是加用左甲状腺素增加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与左甲状腺素不同,有效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能通过胎盘,因此合用左甲状腺素治疗需要更高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这样可能会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此,对于患有左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哺乳妇女,必须单独使用抗甲状腺药物进行治疗。

儿童用药

儿童禁用本品。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肾功能随着年龄的增而减退,高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随时对肾功能进行监视。一般地高龄病人不可服用最高剂量的本品。

对老年患者、冠心病患者和重度或长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开始使用甲状腺激素治疗的阶段应特别注意,应该选择较低的初始剂量(例如12.5μg/天)并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内缓慢增加服用剂量(例如每两周加量12.5μg/天)。

药理作用

药理:本品中所含有的合成左甲状腺素与甲状腺自然分泌的甲状腺素相同。它与内源性激素一样,在外周器官中被转化为T3,然后通过与T3受体结合发挥其特定作用。人体不能够区分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左甲状腺素。毒理:左甲状腺素有非常轻微的急性毒性。通过不同种属的动物(大鼠、狗)的慢性毒性研究发现,给予大鼠高剂量左甲状腺素钠时,会出现肝病迹象,自发性肾病的发生率升高,以及器官重量会发生改变。仅有极少的无效数量的甲状腺激素会通过胎盘。已有充分的人体试验数据表明,在怀孕的不同时期应用左甲状腺素,对胎儿没有任何的毒性效应,也不会引发畸形。没有报道表明本品会损害男性或女性的生育力,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生育力的损伤与本品有关。尚无本品致突变的信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甲状腺激素会引起基因组改变从而对后代产生损害。关于左甲状腺素的致癌作用,尚未进行过长期的动物试验。

注意事项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患者在开始应用甲状腺激素治疗以前,不得患有下列疾病或患有这些疾病而未接受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动脉硬化、高血压、垂体功能不足、肾上腺功能不足和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对合并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或者心动过速性心律不齐的患者必须注意避免应用左甲状腺素引起的甚至轻度的甲亢症状。因此,应该经常对这些患者进行甲状腺激素水平的监测。对于继发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在用本品进行替代治疗之前必须确定其原因,必要时,应进行糖皮质激素的补充治疗。如果怀疑有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治疗开始前应进行TRH检查或得到其抵制闪烁扫描图。对于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骨质疏松症风险增加的绝经后的妇女,应避免超生理血清水平的左甲状隙素,因此,应密切临测其甲状腺功能。只有在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进行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时,可以应用本品进行伴随的补充治疗,否则,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情况下,不得单独使用左甲状腺素。一旦确定了左甲状腺素的治疗。在更换药品的情况下,建议根据患者临床反应和实验事检查的结果调整其剂量。罕见的患有遗传性的半乳糖不耐受性、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糖尿病患者和正在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请参见“药物相互作用”。服用本品不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磺胺类药物同服会产生低血糖。 2.格列本脲与环丙沙星之间有相互作用,可引起低血糖;与咪康唑合用时可导致严重低血糖。 3.与酒精同服时,可引起腹部绞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和低血糖。 4.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而且可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脉率增快、血压升高。 5.氯霉素、胍乙啶、胰岛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保泰松、羟保泰松、丙磺舒、水杨酸盐与本品同用,可加强降血糖作用。 6.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噻嗪类利尿剂、甲状腺素可增加血糖水平,与本类药同用时,可能增加本类药的用量。

抗糖尿病药物:左甲状腺素可能降低该类药物的降血糖效应。因此,开始甲状腺激素治疗时,应经常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如需要,应该调整搞糖尿病药物的剂量。香豆素衍生物:左甲状腺素能够取代抗凝药与血浆蛋白的结合,从而增强其作用。因此,开始甲状腺澈素治疗时,应定期监测凝血指标,必要时应调整抗凝药的剂量。消胆胺、考来替泊:消胆胺会抑制左甲状腺素钠的吸收,故左甲状腺素钠应在服用消胆胺4-5小时前服用。考来替泊与消胆胺情况相同。含铝药物、含铁药物和碳酸钙:相关文献报道,含铝药物(抗酸药、胃溃宁)可能降低左甲状腺素的作用。因此,应在服用含铝药物之前至少2小时服用含有左甲状腺素的药物。含铁药物和碳酸钙与含铝药物情况相同。水杨酸盐、双香豆素、速尿、安妥明和苯妥英:水畅酸盐、双香豆素、大剂量速尿(250mg)、安妥明、苯妥英等可取代左甲状腺素与血浆蛋白的结合,从而导致fT4水平升高。丙基硫氧嘧啶、糖皮质激素、β-拟交感神经药、胺碘酮和含碘造影剂:这些药物能够抑制外周T4向T3的转化。胺碘酮的含碘量很高,能够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甲状腺功能减退,对可能有未知自律性的结节性甲状腺肿应特别注意。舍曲林、氯啼/氯胍:这些药物能够降低左甲状腺素的作用,升高血清消TSH的水平。巴比妥酸盐:巴比妥酸盐等具有诱导肝药酶的性质,能够增加左甲状腺素的肝脏清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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