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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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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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格列波糖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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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0mg:125mg*12粒*4板 |
0.2mg*30片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OH),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己呋喃。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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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46 |
国药准字H20090045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适用于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 用法用量 | 个性化给药。1.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片(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片(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饭同服。4.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片(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10mg/2000mg)。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片),1日3次餐前口服。疗效不明显时,经充分观察可以将每次用量增至0.3mg(1次1.5片)。 |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据国外文献资料,在服用1日0.6mg或0.9mg的965例中有154例(16.0%)、上市后的使用结果调查(2000年9月为止)的4446例中有460例(10.3%)出现了包括临床检查异常值在内的不良反应。以下的不良反应是上述调查或自发报告等可看到的。 1.严重的不良反应:(1)与其它糖尿病药物并用时有时出现低血糖(不到0.1~5%)。另外,也有报告不并用其它糖尿病药物也偶见低血糖(不到0.1%)。本品可延迟双糖类的消化、 吸收,如出现低血糖症状时不应给予蔗糖而应给予葡萄糖进行适当处理。 (2)有时出现腹部胀满、肠排气增加(发生率为0.1~5%)等,由于肠内气体等的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不到0.1%),应充分进行观察,出现症状应进行停药等适当处理。 (3)偶尔出现暴发性肝炎、伴随AST(GOT),ALT(GPT)等上升的严重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均小于0.1%)。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时应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4)严重肝硬化病例给药时,因伴随以便秘等为契机的高氨血症恶化、意识障碍(频率不明),所以应充分观察排便等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软便、腹鸣、腹痛、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烧心(发生率为0.1~5%以下)、口腔炎、口渴、味觉异常、肠壁囊样积气症(0.1%以下)。 (2)肝脏:GOT、GPT、LDH、γ-GTP、ALP上升(发生率在0.1%以下)。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蹒跚、困倦(发生率在0.1%以下)。 (4)血液系统:贫血(发生率在0.1~5%以下)、血小板减少(0.1%以下)。 (5)其它:麻痹、颜面等浮肿、朦胧眼、发热感、倦怠感、乏力感、高钾血症、血清淀粉酶上升、高密度脂蛋白降低、发汗、脱毛(发生率在0.1%以下)。 |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Ⅰ型糖尿病患者。 |
下述患者禁止用药: 1.严重酮体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因必须用输液及胰岛素迅速调节高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2.严重感染的患者、手术前后的患者或严重创伤的患者。(因有必要通过注射胰岛素调节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3.对本品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孕妇、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慎重用药,因有关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可用药。2.虽然尽可能避免哺乳期妇女用药,但当不得不用药时应避免哺乳。 |
|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本品。 |
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
| 老人用药 | 肾功能随着年龄的增而减退,高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随时对肾功能进行监视。一般地高龄病人不可服用最高剂量的本品。 |
老年人通常生理机能下降,应从小剂量开始用药并留意观察血糖值及消化系统症状等的发生,同时应慎重用药。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
1.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同时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2)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易出现肠梗阻样症状。(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因本品有引起消化道副作用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恶化。(4)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等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恶化。(5)严重肝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另外,在严重肝硬化病例中,有可能出现高血氨症恶化同时伴随意识障碍。(6)严重肾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2.一般注意事项:(1)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必须注意除糖尿病外的葡萄糖耐量异常和尿糖阳性等也会出现糖尿病样症状(肾性糖尿、老年性糖代谢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等)。(2)对只进行糖尿病基本治疗即饮食疗法运动疗法的患者,仅限于餐后2小时血糖值在200mg/dl(11.1mmol/L)以上。(3)除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品的指标为空腹时血糖值在140mg/dl(7.8mmol/L)以上。(4)服用本药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值并注意观察,充分注意持续用药的必要性。假如用药2~3月后,控制餐后血糖的效果不满意(餐后2小时静脉血浆的血糖值不能控制在200mg/dl(11.1mmol/L)以下),必须考虑换用其他更合适的治疗方法。另外,餐后血糖得到充分控制(静脉血浆中餐后2小时血糖值降到160mg/dl(8.9mmol/L)以下)、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或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就能够充分控制血糖时,应停止服用本品并注意观察。(5)在使用本品时,应向患者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其处理方法。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磺胺类药物同服会产生低血糖。 2.格列本脲与环丙沙星之间有相互作用,可引起低血糖;与咪康唑合用时可导致严重低血糖。 3.与酒精同服时,可引起腹部绞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和低血糖。 4.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而且可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脉率增快、血压升高。 5.氯霉素、胍乙啶、胰岛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保泰松、羟保泰松、丙磺舒、水杨酸盐与本品同用,可加强降血糖作用。 6.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噻嗪类利尿剂、甲状腺素可增加血糖水平,与本类药同用时,可能增加本类药的用量。 |
1.并用糖尿病药物(如磺酰胺类及磺酰脲类药物、双胍类药物、胰岛素制剂、胰岛素增敏剂)时:和胰岛素及磺酰脲类药物并用时,因有出现低血糖的报告,所以上列的药物并用时,应考虑发生低血糖的可能性,慎重地从低剂量开始给药。 2.并用糖尿病药物及增强或降低其降糖作用的药物时:(1)增强糖尿病药物降血糖作用的药物[β-阻滞剂、水杨酸制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氯贝特(fibrate)类高脂血症治疗剂、华法林等]。(2)降低糖尿病药物降糖作用的药物(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甲状腺激素等。)上列药物在与本品并用时,应留意并用糖尿病药物注意项记载的相互作用,同时也应充分注意由于本品糖吸收延迟作用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