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性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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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多司坦。 |
本品主要活性成分为丙酸倍氯米松,辅料为:无水乙醇、丙二醇、薄荷脑及四氟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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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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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65 |
国药准字H20113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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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性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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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3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一次每鼻孔2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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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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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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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性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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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的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少见(]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6、S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可能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7、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均常见),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8、其他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均少见;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强效的局部抗炎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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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
1.该药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该药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该药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该药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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