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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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100毫升含替硝唑0.2克,辅料为甘油、甜菊素、聚山梨酯80、乙醇、羟苯乙酯、薄荷香精、桂花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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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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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28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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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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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漱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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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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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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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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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厌氧菌药。作用机制是分子中所含硝基被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还原成一种细胞毒素,抑制DNA的合成,促使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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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 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 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