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齐特缓释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格列齐特缓释片
|
沙格列汀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AstraZeneca |
|
| 规格 | 30mg*30片 |
5mg*7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格列齐特缓释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沙格列汀。 |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以后显白色。 |
|
| 生产企业 |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09 |
H20140857 |
| 作用与功效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 型)。 |
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可作为单药治疗,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联合治疗、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 、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对本品与胰岛素的联合使用进行研究。 |
| 用法用量 | 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至120mg。建议于早餐时服用。2.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 (血糖,HbA1c)来调整剂量。3.首次剂量: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1)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2)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2.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格列齐特80mg:格列齐特80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片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3.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药物:(1)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2)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0mg为较好。然后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3)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需有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进行调整。(4)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4.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1)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与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2)格列齐特缓释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可合并胰岛素冶疗。5.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6.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1)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2)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3)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4)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5)或遵医嘱。 |
?口服,推荐剂量5mg每日1次,服药时间不受进餐影响。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临床研究中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此类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参见药代动力学)。本品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 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 (CYP 3A4/5) 抑制剂: 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 (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 合用时,应将本品的剂量限制为2.5 mg/天。 |
| 不良反应 | 1.低血糖。2.胃肠道紊乱,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如果用餐时服用达美康或剂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3.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1)粘膜和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症、风疹、斑丘疹;(2)血液疾病: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3)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碱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见)。4.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停止服用本药。一般而言,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 |
临床试验 :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 :在2项为期24周的安慰剂对照的单药治疗试验中,分别给予患者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和安慰剂。此外,还进行了3项为期24周、安慰剂对照、联合治疗的试验,分别联合应用二甲双胍、噻唑烷二酮类(TZD)药物(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和格列本脲,将患者随机分配至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或安慰剂联合治疗组。在其中1项单药治疗试验和1项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试验中,还包括沙格列汀10 mg剂量组。对2项单药治疗试验、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试验、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联合应用试验、与格列本脲联合应用试验24周的数据(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进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2.5 mg和5 mg剂量组治疗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分别为72.0%、72.2%与70.6%)。由于不良事件而中止治疗的患者比例分别为:2.5 mg组为2.2%、5 mg组为3.3%、安慰剂组为1.8%。导致提前中止治疗最常见不良事件(2.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或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包括淋巴细胞减少(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5%与0%)、皮疹(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2%、0.3%与0.3%)、血肌酐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3%、0%与0%)、血磷酸肌酸激酶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2%与0%)。汇总分析报告中,沙格列汀5 mg治疗后最常见(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列于表1。5项安慰剂对照试验,其中包括2项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以及1项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试验。表中显示了24周的试验数据,其中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的数据。在接受沙格列汀2.5 mg治疗的患者中,头痛(6.5%)是唯一的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在汇总分析中,沙格列汀2.5mg或5mg治疗组患者报告的发生率≥2%,且与安慰剂组相比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包括:鼻窦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9%、2.6%与1.6%)、腹痛(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4%、1.7%与0.5%)、胃肠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1.9%、2.3%与0.9%)和呕吐(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2%、2.3%与1.3%)。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高于安慰剂治疗组(分别为8.1%和4.3%),2.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为3.1%。没有因外周性水肿的不良反应而中止研究药物治疗的病例。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2.5 mg、5 mg和安慰剂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分别为3.6%、2%和3% ;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1%、2.1%和2.2% ;格列本脲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4%、1.2%和2.2%。沙格列汀(2.5 mg、5 mg和10 mg剂量组的汇总分析)和安慰剂治疗组的骨折发生率分别为1.0和0.6/100个患者年。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骨折发生率没有增加。尚未明确用药和骨折间的因果关系,临床前研究结果也未显示沙格列汀对骨骼有不良作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1例血小板减少症,经诊断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该事件与沙格列汀用药的关系尚未明确。对于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2型糖尿患者,采用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不良反应对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的、24周的、阳性对照试验中,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见于表2。药物初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后,在(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治疗组中发生率≥5%,且高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低血糖 :低血糖不良反应是以所有低血糖的报告为基础的,未要求进行血糖检测以进一步确认。在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和5 mg组低血糖的总发生率比对照组高(分别为13.3%、14.6%和10.1%),证实性低血糖(即有低血糖症状且伴毛细血管血糖值≤50 mg/dL)的发生率,分别为2.4%、0.8%和0.7%。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4.0%、5.6%和4.1% ;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组、5 mg组、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7.8%、5.8%和5% ;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4.1%、2.7%和3.8%。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5 mg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后报告低血糖的发生率为3.4%,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患者发生率为4.0%。过敏反应 :对5项为期24周的试验进行汇总分析,在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中过敏相关事件(如荨麻疹和面部浮肿)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1.5%、1.5%和0.4%。发生这些事件的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没有需要住院治疗或被研究者认为威胁到患者生命的。此汇总分析中,有1例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由于全身性荨麻疹和面部浮肿而中止治疗。生命体征 :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未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变化。实验室检查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在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与剂量相关的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对5项安慰剂对照、24周的临床研究的观察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的结果显示,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基线约为2200个细胞/mL,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5 mg和10 mg治疗后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分别下降了约100和120个细胞/mL。同样的结果也可以在沙格列汀5 mg与二甲双胍起始联合治疗试验中观察到,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相比,联合治疗使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沙格列汀2.5 mg治疗与安慰剂相比,淋巴细胞绝对计数没有变化。沙格列汀2.5 mg、5 mg、10 mg和安慰剂治疗后,报告淋巴细胞计数≤750个细胞/mL的患者比例分别为0.5%、1.5%、1.4%和0.4%。虽然有些患者再次给药后重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且最后导致沙格列汀治疗中止,但大部分患者再次服用沙格列汀后没有再次出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被认为是非临床相关的不良反应。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治疗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当出现罕见或持续的感染的临床现象时,必需测定淋巴细胞计数。沙格列汀对携带异常淋巴细胞(如人免疫缺陷病毒)患者的淋巴细胞数的影响尚未明确。血小板 :6项双盲对照的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结果表明,沙格列汀对血小板数目的影响没有临床意义或不一致。 |
| 禁忌 | 1.对于达美康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7.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或酒精合用。 |
对药物中任何一种活性物质或辅料过敏的患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与糖尿病有关的危险:未控制的糖尿病(妊娠性或永久性糖尿病)是先天性畸形和产期死亡率发生较高的原因。为了减少先天性畸形的危险,血糖必须在妊娠期间达到最好的控制。2.不论是1型还是2型糖尿病,是妊娠性或永久性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是必须的。3.对于后一种情况,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服用格列齐特患者偶然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药物治疗改为胰岛素治疗;对这样的病例,不必机械地建议中止妊娠,但应进行特别护理并做专门的产前检查,对其妊娠进行监护。4.建议对新生儿进行血糖水平监测。5.哺乳:由于缺乏论证格列齐特进入母乳的资料及考虑到产生新生儿低血糖危险,因此用此药治疗期间禁忌母乳喂养。 |
尚未在孕妇中开展充分且良好对照的研究,不推荐孕妇使用。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往往不能预示人的结果,与其它糖尿病治疗药物一样,沙格列汀只有在确实需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才能用于孕妇。大鼠给予沙格列汀240 mg/kg后可见骨盆闭合不完全,发育迟缓,该剂量约MRHD时沙格列汀暴露量(以AUC计,下同)的1503倍﹑活性代谢物暴露量的66倍。在剂量为MRHD下沙格列汀暴露量的7986倍﹑活性代谢物暴露量的328倍时,可见母体毒性和胎仔体重降低。家兔给予出现母体毒性的剂量200 mg/kg,约为MRHD暴露量的1432和992倍,可见骨骼变异。大鼠合并给予二甲双胍和沙格列汀(沙格列汀MRHD的21倍)后,未见畸形。二甲双胍和更高剂量的沙格列汀(沙格列汀MRHD的109倍)合用后,可见同一个母体的两个胎仔发生颅脊柱裂(罕见的神经管缺陷,表现为头骨和脊柱闭合不全)。上述试验中二甲双胍的暴露量相当于人2000 mg/天时暴露量的4倍。雌性大鼠在妊娠第6天至哺乳第20天给予沙格列汀,在母体毒性剂量(相当于MRHD下沙格列汀暴露量≥1629倍,活性代谢物暴露量的53倍)时可见雌性和雄性子代体重降低,未见子代功能性或行为毒性。怀孕大鼠给药后,沙格列汀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沙格列汀约以1、1的血药浓度分泌在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目前尚不清楚沙格列汀是否会通过人母乳分泌。由于很多药物都通过人母乳分泌,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尚未在儿童患者中开展沙格列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不推荐儿童患者应用。 |
| 老人用药 | 对65 岁以上患者,格列齐特缓释片的服法按65 岁以下患者相同治疗方案,或遵医嘱。 |
项双盲、对照的沙格列汀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中,共4148例随机患者参与,其中634(15.3%)例患者年龄≥65周岁,59(1.4%)例年龄≥75周岁。≥65岁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没有总体差异。此临床试验尚未确定老人和年轻人对药物反应的差异,因此不能排除一些更年长患者可能对药物反应更灵敏的可能。沙格列汀及其活性代谢物部分通过肾脏消除。因为老年患者肾功能降低的可能性更高,所以老年患者用药时应根据肾功能慎重选择用药剂量。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磺脲类口服降血糖药。 药效学性质?格列齐特是一种磺脲类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结构中含有氮杂环,因而具有不同于其它磺脲类药物的特点。 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显著增加餐后胰岛素和C-肽分泌水平,其疗效可持续至治疗二年以上。 除了这些代谢性质外,格列齐特还有一些血液生化特性。 ⑴对胰岛素释放的作用: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观察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 ⑵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直接抑制以下两个导致糖尿病血管并发症发生的途径,明显减少微血栓的形成: ·部分抑制血小板凝聚和粘连,并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β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通过增加t-PA活性,对血管内皮纤溶活性发挥作用。 毒理研究:重复剂量的毒理实验及遗传毒性实验,未见任何对人类的危害。无长期致癌试验。动物中未见畸形发生;仅有在用药剂量达到人类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25倍时,观察到动物胚胎重量减轻。 |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沙格列汀2、20、100 mg/kg连续6个月,剂量≥20 mg/kg可见脾脏重量增加,伴有淋巴样增生,肺组织细胞增多症 ;雌性动物中出现眼腺的单核细胞浸润。犬经口给予沙格列汀1、5、10 mg/kg连续12个月,5、10 mg/kg剂量下可见胃肠道毒性,中央静脉周围轻度混合性肝脏浸润/炎症(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和巨噬细胞),动物足垫表皮出现极轻度至轻度的糜烂。 1 mg/kg剂量下沙格列汀及其代谢产物(BMS-510849)的AUC分别为MRHD时的4倍和2倍。猕猴经口给予沙格列汀0.03、0.3、3 mg/kg连续3个月,3 mg/kg剂量下可见动物足部和/或尾部发生多灶性皮损/疤痕,多组织轻度单核细胞浸润以及脾脏、胸腺和/或骨髓淋巴组织轻度增生。上述均为可逆性改变。0.3 mg/kg剂量下沙格列汀及其代谢产物 AUC为MRHD时的1-3倍。遗传毒性 :沙格列汀Ames试验、体外人淋巴细胞遗传学试验、大鼠外周血淋巴细胞在体/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大鼠微核试验及大鼠在体DNA修复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主要代谢产物BMS-510849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从交配前2周、交配期直至计划处死持续经口给予沙格列汀,约为4周 ;雌性大鼠自交配前至妊娠第7天持续经口给予沙格列汀2周。在暴露量(以AUC计)约为人最高推荐剂量5 mg(MRHD)的603倍(雄性)和776倍(雌性)时,未见对生育力的影响。在引起母体毒性的更高剂量(约为MRHD的2069倍和6138倍)时,胎仔骨吸收增加。在剂量为MRHD的6138倍时,大鼠动情周期延长、生育力降低、黄体数和着床数减少。大鼠给予沙格列汀240 mg/kg后可见骨盆闭合不完全,发育迟缓,该剂量约MRHD时沙格列汀暴露量(以AUC计)的1503倍、活性代谢物暴露量的66倍。在剂量为MRHD下沙格列汀暴露量的7986倍、活性代谢物暴露量的328倍时,可见母体毒性和胎仔体重降低。家兔给予出现母体毒性的剂量200 mg/kg,约为MRHD暴露量的1432和992倍,可见骨骼变异。大鼠合并给予二甲双胍和沙格列汀(沙格列汀MRHD的21倍)后,未见畸形。二甲双胍和更高剂量的沙格列汀(沙格列汀MRHD的109倍)合用后,可见同一个母体的两个胎仔发生颅脊柱裂(罕见的神经管缺陷,表现为头骨和脊柱闭合不全)。上述试验中二甲双胍的暴露量相当于人2000 mg/天时暴露量的4倍。雌性大鼠在妊娠第6天至哺乳第20天给予沙格列汀,在母体毒性剂量(相当于MRHD下沙格列汀暴露量≥1629倍,活性代谢物暴露量的53倍)时可见雌性和雄性子代体重降低,未见子代功能性或行为毒性。致癌性:小鼠2年致癌性试验中,经口给予沙格列汀50、250和600 mg/kg/日,大鼠2年致癌性试验中,经口给予沙格列汀25、75、150和300 mg/kg/日,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小鼠最高剂量约相当于人MRHD时暴露量(以AUC计)的900倍(雄性动物)和1210倍(雌性动物),大鼠中暴露量约相当于人MRHD时的370倍(雄性动物)和2300倍(雌 |
| 注意事项 | 1.低血糖:用磺脲类降血糖药物治疗时会发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会很严重或持续很长时间,如有必要应住院几天控制血糖。2.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剂量,并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3.年纪较大、营养不良或身体状态有改变的病人,肾上腺功能不全或垂体机能减退的患者,对于抗糖尿病药物产生的降血糖作用尤其敏感。在老年患者和用B阻断剂治疗的患者中很难诊断出低血糖。4.本药只能处方给每天饮食规律(包括早餐)的病人。如果不按时用餐,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有规律地摄入碳水化合物很重要,并避免用餐次数不够或饮食中含碳水化合物不足。低血糖更易发生在低热量饮食的患者中,或者经过了长时间的大量运动,或饮酒之后,或者合并应用其它降血糖药的患者中。5.肾脏或肝脏功能不全会改变达美康在体内的分布,肝脏功能不全还会降低新的葡萄糖生成的能力;这两个作用会增加严重低血糖反应的危险性。6.血糖不均衡:在发烧、外伤或感染的病人,或进行外科手术的病人中,用抗糖尿病药物控制血糖浓度的作用会有下降。在这些病例中,有必要中断本药的治疗而使用胰岛素。 |
一般情况 :沙格列汀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进行沙格列汀与胰岛素联用的研究。肾功能不全 :沙格列汀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不推荐用于这类人群(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肝功能受损 :沙格列汀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过敏反应 :沙格列汀不可用于对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皮肤疾病 :有报告在猴子的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发现,猴的四肢出现溃疡和坏死性皮肤损伤(参见药理毒理学)。尽管在临床上并未发现皮损的发生率升高,但糖尿病并发皮损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临床经验有限。上市后报告显示在使用DPP4抑制剂类的患者中出现了皮疹,因此皮疹也被列为沙格列汀的不良反应之一(参见不良反应)。在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管理中,建议观察皮肤是否存在水泡,皮疹和溃疡。心力衰竭 :在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对NYHA为III-IV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情况没有临床经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沙格列汀临床试验并未对接受器官移植或者明确诊断为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进行研究。因此,尚未获得沙格列汀在此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遗传疾病,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与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用 :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会引起低血糖。因此,与沙格列汀合用时,需减少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降低发生低血糖的风险。大血管风险终点事件研究 :目前尚无结论性的临床研究证明沙格列汀或其他任何糖尿病治疗药物可降低大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以下药品可能会增加低血糖的危险,禁止联合应用:咪康唑(全身途径,口服凝胶):增加降糖作用并可能会出现低血糖症状,甚至昏迷。 2.不推荐联合应用:(1)保泰松(全身途径):增加磺脲素药物的降糖效应[取代它们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和(或)减少它们的清除]。最好使用一种相互作用少的消炎药剂,否则,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自我监测的重要性;在与消炎药剂一同使用时,在治疗期间和中断治疗阶段,有必要需调整药物剂量。 (2)酒精:增加低血糖反应,尤其是氯磺丙脲、格列本脲、格列甲嗪、甲糖宁(通过抑制低偿性反应),同时具有增加低血糖昏迷发作的危险。避免摄入酒精或使用含有酒精的药物治疗。 3.联合应用需谨慎: (1)B受体阻滞剂:所有的B受体阻滞剂均能掩盖某些低血糖症状,例如心悸和心动过速。大多数非心脏选择性B受体阻滞剂会增加低血糖的突发和严重性。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血糖自我监测的重要性,特别是治疗开始时。 (2)氟康唑:增加磺脲类药物的半衰期和发生低血糖症状的危险。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进行血糖自我监测的重要性,必须时在以氟康唑治疗时调整磺脲类药的剂量。 (3)血管紧张。 |
CYP 3A4/5酶诱导剂 :利福平显著降低沙格列汀暴露量,但对其活性代谢产物5-羟基沙格列汀的时间-浓度曲线下面积(AUC)没有影响。间隔24小时给药,血浆DPP4的活性抑制作用不受利福平影响。因此,不推荐与利福平合用时调整沙格列汀剂量。CYP 3A4/5中度抑制剂 :地尔硫卓提高沙格列汀的暴露量。应用其他中度CYP 3A4/5抑制剂(如安普那韦、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呋山那韦、西柚汁和维拉帕米)也如预期所料提高了沙格列汀的血浆药物浓度。尽管如此,和中度CYP 3A4/5抑制剂合用时,不推荐调整沙格列汀的剂量。CYP 3A4/5强抑制剂 :酮康唑显著提高沙格列汀的暴露量。应用其他CYP 3A4/5强抑制剂(如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也如预期所料提高了沙格列汀的血浆药物浓度。与CYP 3A4/5强抑制剂合用时,应将沙格列汀剂量限制在2.5 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