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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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黄芪、金银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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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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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27 |
国药准字H200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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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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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2-3片,一天3次,3个月是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给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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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 |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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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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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出。儿童用药: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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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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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属阴阳两虚消渴者慎用。2.重度2型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3.服药期间忌食肥甘、辛辣之品,控制饮食,注意合理的饮食结构;忌烟酒。4.避免长期精神紧张;适当进行体育活动。5.对重症病例,应合用其他降糖药物治疗,以防病情加重。6.在治疗过程中,尤其是与西药降糖药联合用药时,要及时监测血糖,避免低血糖反应发生。7.注意早期防治各种并发症,如糖尿病脑病、糖尿病心病、糖尿病肾病等,以防止病情恶化。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