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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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黄芪、金银花。 |
格列吡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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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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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27 |
国药准字H12020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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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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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2-3片,一天3次,3个月是一个疗程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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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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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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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经过试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故孕妇禁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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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益气。用于消渴病气虚内热证,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轻、中度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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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对大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有效,可使空腹及餐后血糖降低,糖化血红蛋白(HbAlc)下降1%~2%。此类药主要作用为刺激胰岛b细胞分泌胰岛素,但先决条件是胰岛b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其机制是与b细胞膜上的磺酰脲受体特异性结合,从而使K+通道关闭,引起膜电位改变,Ca2+通道开启,胞液内Ca2+升高,促使胰岛素分泌。此外还有胰外效应,包括改善外周组织(如肝脏、肌肉、脂肪)的胰岛素抵抗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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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属阴阳两虚消渴者慎用。2.重度2型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3.服药期间忌食肥甘、辛辣之品,控制饮食,注意合理的饮食结构;忌烟酒。4.避免长期精神紧张;适当进行体育活动。5.对重症病例,应合用其他降糖药物治疗,以防病情加重。6.在治疗过程中,尤其是与西药降糖药联合用药时,要及时监测血糖,避免低血糖反应发生。7.注意早期防治各种并发症,如糖尿病脑病、糖尿病心病、糖尿病肾病等,以防止病情恶化。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