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2.轻、中度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地尔硫卓。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百路达药业有限公司 |
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66 |
国药准字H2003113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2.轻、中度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类的抗高血压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本品。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4次,餐前或睡前服药,如需增加剂量,每日剂量不超过360mg,但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本品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在饭前、饭中或饭后服用,日服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未安装起搏器者。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心率低于50次/分者。4.对本品过敏者。5.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
对照临床试验表明: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大多数情况下,不良反应在性质上是轻微的并且是一过性的。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表现出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昏(6.5%)、头痛(5.4%)、腹泻(2.8%)和疲劳(2.9%)。其他发生率高于1%的不良反应为咳嗽、恶心、皮疹、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心悸、胸痛和哮喘。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晕厥、周围性水肿、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其余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
|
| 成分 |
1.心绞痛。2.轻、中度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类的抗高血压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本品。 |
|
| 药理作用 |
1.可能出现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2.极少出现以下情况(发生率1.0%以下):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嗜睡、震颤、厌食、便秘、腹泻、味觉障碍、消化不良、口渴、呕吐、肝功能轻度异常、瘀点、光敏感、瘙痒、荨麻疹、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弱视、肌酸磷酸肌酶升高、呼吸困难、鼻充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多尿、耳鸣、骨关节痛、脱发、锥体外系综合征、齿龈增生、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变、血小板减少。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本品罕见急性肝损害,表现为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掼害征象。停药可恢复。5.本品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6.皮肤反应多为暂时的,部分患者继续应用本品可消失。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或遵医嘱。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及血钾水平;4.可能引起咳嗽、头晕等不良反应;5.与利尿剂、钾盐等药物联用时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