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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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茶碱(以无水茶碱计)为75mg,盐酸溴己新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5mg。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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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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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320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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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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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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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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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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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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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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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多见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亦可出现心动过速、心率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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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在停用合并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