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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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磷酸氢钙﹑羧甲淀粉钠﹑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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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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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15 |
国药准字H4402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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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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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1次,每次1片,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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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物(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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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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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老人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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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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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轻度嗜睡,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缺乏等 |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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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肺气肿等患者使用本品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6.12岁以下儿童及60岁以上老年人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药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病人病史及过敏史,排除有青霉素本人或家族过敏史及有过敏性疾患病人的情况下,口服阿莫仙胶囊可免做青霉素皮试。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慎用: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