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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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化学名称为: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分子式:(C17H23NO3)2·H2SO4·H2O分子量:694.84 |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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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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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160 |
国药准字B2002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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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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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日三次,涂于眼睑内。 |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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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人群禁用:1.青光眼。2.前列腺肥大。3.儿童脑外伤。4.唐氏综合征。5.痉挛性瘫痪。6.对本品过敏者。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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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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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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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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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畏光,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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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2.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3.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潰疡患者慎用。4.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5.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