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彝医:中医:活血化瘀,疏肝理气,调经止痛。用于妇女瘀血阻滞所致月经不调,痛经,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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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丹参、莪术、竹叶柴胡、三七、赤芍、当归、三棱、香附、延胡索、甘草。 |
塞克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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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美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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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53 |
国药准字H2005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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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彝医:中医:活血化瘀,疏肝理气,调经止痛。用于妇女瘀血阻滞所致月经不调,痛经,经期不适。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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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2~3勺),一日2次;自月经前第10~15天开始,连服10~15天为一疗程,经期可不停药。用量和服药时间可酌减;或遵医嘱。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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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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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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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塞克硝唑口服后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以上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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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彝医:中医:活血化瘀,疏肝理气,调经止痛。用于妇女瘀血阻滞所致月经不调,痛经,经期不适。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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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的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毒理研究: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畸作用,但与其他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同,本品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的前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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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开始服药。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合并胃炎者,宜饭后服用。加适量蜂蜜调服可改善口感。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