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可为有以下症状的糖尿病患者提供全部肠内营养: -咀嚼和吞咽障碍 -食道梗阻 -中风后意识丧失 -恶病质, 厌食或疾病康复期 -糖尿病合并营养不良 也可用于其他糖尿病患者补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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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有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等。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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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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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01 |
国药准字Z4402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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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可为有以下症状的糖尿病患者提供全部肠内营养: -咀嚼和吞咽障碍 -食道梗阻 -中风后意识丧失 -恶病质, 厌食或疾病康复期 -糖尿病合并营养不良 也可用于其他糖尿病患者补充营养。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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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管饲或口服使用,应按照患者体重和消耗状况计算每日用量。 1、以本品作为唯一营养来源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ml/kg,平均剂量为一日2000ml(1800kcal)。 2、以本品补充营养的患者:根据患者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为一日500ml(450kcal)。 管饲给药时,应逐渐增加剂量,第一天的速度约为一小时20ml,以后逐日增加一小时20ml,最大滴速一小时125ml。通过重力或泵调整输注速度。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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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所有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患者,如胃肠道张力下降、急性胰腺炎以及有严重消化和吸收功能障碍,禁用本品。 其他严重的脏器疾病禁用,如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 对本品所含物质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对果糖有先天性不耐受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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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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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 可为有以下症状的糖尿病患者提供全部肠内营养: -咀嚼和吞咽障碍 -食道梗阻 -中风后意识丧失 -恶病质, 厌食或疾病康复期 -糖尿病合并营养不良 也可用于其他糖尿病患者补充营养。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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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给药速度太快或过量时,可能发生恶心、呕吐或腹泻等胃肠道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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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要时按照本品的用法来适当调节降糖药用量,尤其是本品的用量和给予的时间有变化时。 2、对非胰岛素依赖的糖尿病患者,最好采用持续管饲或将每天用量分成几个小部分的方法给药。 3、对手术后和创伤后的糖尿病患者应作相应的代谢检查。 4、应保证足够的液体补充,如饮水或输液。 5、本品含钠较低,可以满足糖尿病患者的需要。但单用本品补充营养时,应适当补充钠。 6、使用前摇匀,有效期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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