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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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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血氨增高、肝性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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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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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盐酸精氨酸,其化学名称为L-2-氨基-5-胍基戊酸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093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血氨增高、肝性脑病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血氨增高、肝性脑病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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