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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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酸、桔子香精、甜蜜素、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
活性成分 :富马酸依美斯汀 本药每毫升含0.884 mg 富马酸依美斯汀(相当于0.5 mg依美斯汀) 。 防腐剂 :0.01%苯扎氯铵。 非活性成分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氯化钠,羟丙甲纤维素,盐酸/氢氧化钠(调节pH),蒸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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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S.A. Alcon 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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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17 |
H2014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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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用于暂时缓解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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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1.年龄(岁):2-3岁,体重(公斤):12-14,一次用量(毫升):3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年龄(岁):4-6岁,体重(公斤):16-20,一次用量(毫升):5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年龄(岁):7-9岁,体重(公斤):22-26,一次用量(毫升):8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年龄(岁):10-12岁,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毫升):10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推荐量为患眼每次1滴,每日2次,如需要可增加到每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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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禁用。 |
在持续42天的临床对照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疼(11%)。 小于5%的患者出现下列并发症 :异梦、乏力、怪味、视物模糊、眼部灼热或刺痛、角膜浸润、角膜着染、皮炎、不适、眼干、异物感、充血、角膜炎、瘙痒、鼻炎、鼻窦炎和流泪。有些表现与疾病本身的症状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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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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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用于暂时缓解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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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肾炎膀胱炎肾病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依美斯汀是一种相对选择性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依美斯汀对组胺受体亲和力的体外试验表明,它对组胺H1受体具有相对选择性的作用(H1:Ki=1.3 nM,H2:Ki= 49,067 nM,H3:Ki=12,430 nM)。体内研究表明,本品对组胺引起的结膜血管渗透性的改变存在着浓度相关的抑制关系。依美斯汀对肾上腺素能受体、多巴胺受体和5-羟色胺受体没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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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患者须知:为防止污染药瓶口和药液,不要使药瓶口接触眼睑和眼周部位。不用时应将药瓶口拧紧。如果药液变色,请勿再使用。配戴隐形眼镜的患者,如果眼部充血,用本品治疗期间建议其不要配戴隐形眼镜,因本品中的防腐剂苯扎氯铵可被软隐形眼镜吸收。戴用软隐形眼镜而且眼部不充血的患者,在滴药至少10分钟后才能重新戴用隐形眼镜。不能应用本品治疗由隐形眼镜引起的眼部刺激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