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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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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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吉奥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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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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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替加氟25mg,吉美嘧啶725mg,奥替拉西钾24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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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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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阿帕替尼。 化学名称:N-[4-(1-氰基环戊基)苯基]-2-(4-吡啶甲基)氨基-3-吡啶甲酰胺甲磺酸盐 分子式:C24H23N5O.CH4SO3 分子量:493.58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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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103 |
国药准字H2011328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单药适用于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三线及三线以上治疗,且患者接受阿帕替尼治疗时一般状况良好。 |
用于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 用法用量 | ),如不良反应仍持续,建议停药。 伤口愈合并发症: 未进行服用阿帕替尼对伤口愈合... |
1.用法用量:|(1)替吉奥胶囊用于联合顺铂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2)可根据患者情况增减给药量。每次给药量按40mg,50mg,60mg,75mg四个剂量等级顺序递增或递减。若未见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且医师判断有必要增量时,则可按照上述顺序增加一个剂量等级,上限为75mg/次。如需减量,则按照剂量等级递减,下限为40mg/次。连续口服21天,休息14天,给药第8天静脉滴注顺铂60mg/m2,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2.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1)可根据患者情况,参照下述标准增减给药量。每个周期内增量不得超过一个剂量等级。|(2)若需缩短化疗间期,须确认无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但化疗间期不得少于7天。不能手术或复发性乳腺癌患者缩短化疗间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无临床用药经验)。|(3)为避免骨髓抑制和暴发性肝炎等严重不良反应,每次化疗开始前须进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全面观察患者的状况,化疗期间至少每2周进行1次检查。如发现任何异常,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延长化疗间期,按上述规定减量或停药。第一治疗周期或增量时更须密切观察和检查。|(4)基础研究(大鼠)发现空腹服药可改变奥替拉西钾的生物利用度,导致其对氟尿嘧啶磷酸化的抑制作用减弱,从而降低本药的抗肿瘤作用,故须餐后服用。|3.患者使用注意事项:|(1)本药为铝塑泡罩包装(PTP),应告知患者服药前需将药物由泡罩中压出。|(2)曾有报道患者误将铝箔板服下,导致食道穿孔,引起严重并发症如纵膈炎。 |
| 不良反应 | 临床试验资料为确定药物可能引起的不良事件及其近似发生率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由于临床试验的条件变化大,试验中观察到的一个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的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中的实际发生率。 有关甲磺酸阿帕替尼应用于晚期胃癌的不良反应信息主要来自一项Ⅲ期、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 n=267)。受试者均为二线化疗失败的晚期胃癌患者,试验中排除了ECOG(东部肿瘤协作组织)体力状态评分为 2 分及以上患者、有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凝血功能异常患者、尿蛋白阳性患者、胆红素≥1.25 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伤口未愈合的患者。 176 例患者服用本品850 mg qd 治疗。 72%的受试者接受了 2 个周期或以上的治疗( 28 天为一个周期)。 试验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反应分级标准 NCI-CTC AE 3.0 判断)发生率分别为 92.05%和 71.43%,3/4 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 51.70%和 24.18%。 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5%) 中,试验组 |
1、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可能发生重度骨髓抑制如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症状:发热、咽痛和全身不适)、白细胞减少、贫血及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如上)和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停药等必要措施。|2、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因可能出现DIC(0.4%),应密切注意患者状况。如血小板计数,血清FDP和血浆纤维蛋白原等血液学检查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必要措施。 |3、暴发性肝炎等严重肝功能异常(发生率不明)。 |4、脱水:可能因严重腹泻导致脱水(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补液等相应措施。 |5、重度肠炎:可能发生重度肠炎(0.5%),须密切观察。若发生严重腹痛、腹泻等症状,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6、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间质性肺炎(0.3%)(早期症状:咳嗽、气短、呼吸困难和发热),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进行胸部X光检查和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相应措施。 |7、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可能发生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及心力衰竭(发生率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胸痛、昏厥、心悸、心电图异常、呼吸困难等症状,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8、重度口腔炎、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和消化道穿孔:可能发生严重的口腔炎(发生率不明)、消化道溃疡(0.5%)、消化道出血(0.3%)和消化道穿孔(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根据需要进行腹部x光等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9、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发生严重的肾脏疾病如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0、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可能会发生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1、脑白质病等神经精神系统异常:可能发生脑白质病(主要症状为意识障碍、小脑共济失调和痴呆样症状等)、意识障碍、定向力障碍、嗜睡、记忆减退、锥体外系症状,语言障碍、四肢瘫痪、步态障碍,尿失禁或感觉障碍(发生率均不明),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上述症状,须停药。 |12、急性胰腺炎:可能出现急性胰腺炎(发生率不明),应密切观察。如果出现腹痛或血清淀粉酶升高,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3、横纹肌溶解症:可能出现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不明),症状包括肌肉痛、虚弱、CK升高和血/尿叽红蛋白升高,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并注意防止横纹肌溶解所导致的急性肾功能衰竭。 |14、嗅觉丧失:可能发生嗅觉障碍(0.1%)、嗅觉丧失(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药物上市后在非小细胞肺癌的甩药研究表明间质性肺炎的发生率为0.7%(11/1669),其它肺部疾病包括放射性肺炎、呼吸困难和呼吸衰竭的发生率为0.7%(21/1669)。 |15、其它不良反应。 可能发生下列不良反应,如发现异常,须采取减量或停药等相应措施。如发现药物过敏,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既往接受过治疗的乳腺癌患者的手足综合征发生率较高(21.8%)。本药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不能切除或复发的胃癌患者的溢泪发生率较高(16.0%)。 国内临床试验:。 在中国进行的胃癌临床试验中,可评估不良反应的230例患者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均是在日本报告的已知不良反应,与日本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的替吉奥联合顺铂组和替吉奥单药组的安全性结果基本无差异,未发现新的严重不良反应。CTC≥3度的不良反应发牛率如下:替吉奥联合顺铂组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贫血5.3%、粒细胞减少5.3%、红细胞压积降低2.6%、血红蛋白降低10.5%、淋巴细胞减少5.3%、嗜中性粒细胞减少17.1%、血小板减少6.6%、红细胞减少2.6%、白细胞减少13.2%、AST升高1.3%、LDH升高1.3%、BUN升高1.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腹泻6.6%、恶心2.6%、呕吐6.6%、肠炎1.3%、肝功能异常2.6%、过敏1.3%、肺部感染1.3%。替吉奥单药组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贫血2.5%、血红蛋白降低6.3%、淋巴细胞减少8.8%、嗜中性粒细胞减少3.8%、白细胞减少1.3%、中性粒细胞增多1.3%、白细胞增多1.3%、ALP升高1.3%、低钾血症1.3%、肌酸激酶升高1.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腹泻3.8%、肠炎1.3%、呕吐1.3%、食欲下降2.5%、四肢水肿1.3%。 |
| 禁忌 | 1、对替吉奥胶囊的组成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2、重度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3、重度肾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 |4、重度肝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 |5、正在接受其它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治疗(包括联合治疗)的患者禁用。 |6、正在接受氟胞嘧啶治疗的患者禁用。 |7、正在接受索利夫定及其结构类似物(溴夫定)治疗的患者禁用。 |8、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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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妊娠妇女服用UFT后曾发生新生儿畸形。另外,动物试验也曾发现致畸作用(妊娠大鼠和家兔连续口服替吉奥胶囊(相当于加氟7mg/kg和1.5mg/kg)发现胎儿内脏异常、骨骼异常和骨化延迟)]。|2.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尚无临床资料,但动物(大鼠)试验发现替吉奥胶囊可经乳汁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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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低体重初生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和儿童使用替吉奥胶囊的安全性尚未得到验证(尚无临床资料。如儿童必须使用替吉奥胶囊,须考虑其对性腺的影响,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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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 |2、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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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毒理研究 长期毒性: 大鼠 26 周长期毒性研究( 5, 15, 50 mg/kg/天)显示本品无毒性反应剂量为 5mg/kg( 雌鼠)和 15 mg/kg( 雄鼠) 。 毒性反应剂量为 15 mg/kg( 雌鼠)和 50 mg/kg( 雄鼠)。毒性反应包括雌性大鼠白细胞升高及提前出现早期慢性进行性肾病样的形态学改变;雌雄大鼠红系改变、切齿断裂、耗食量下降及肝肾功能的轻度改变,除切齿的改变未能完全恢复外,其它改变在停药后基本恢复; 犬 39 周长期毒性研究(20, 60, 120 mg/kg/天)显示, 仅 20 mg/kg1 条雄性犬精子生成障碍,其它均未见药物相关性的变化,恢复期也未见异常改变,剂量≤20mg/kg 为安全剂量。 遗传毒性: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中国仓鼠肺成纤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显示本品无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 SD 大鼠于妊娠第 6~15 天灌胃给予本品 16 mg/kg/天,有一定程度的胚胎-胎仔毒性,可使胎鼠骨骼发育延迟并有致畸效应,但无母体毒性。 对胚胎-胎仔无毒性作用的剂量为 4 mg/kg。 本品尚未进行致癌性研究。 2. |
国外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单独给药:在单独给药的临床试验中(曾治疗过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道癌患者除外),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78例,副作用发生率87.2%(504例)。曾治疗过(紫杉烷类抗肿瘤药)的乳腺癌患者(包括不能手术的乳腺癌或复发性乳腺癌(不包括前期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胆道癌患者中的副作用发生率分别为96.4%、98.3%、94.9%,比其他肿瘤的发生率高。胰腺癌患者中,重度副作用的发生率较高,尤以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明显。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的Ⅱ期临床后期联合用药试验中,连续口服本品21天,第8天给予顺铂60mg/m2,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5例,全部病例均发现副作用。临床重要副作用见下表:国内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78%,其中主要为血液系统68.47%(白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5.05%,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为20.72%,多为I、II度下降),消化系统46.85%(恶心、呕吐39.64%、腹泻7.21%),其他14.41%。本品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与替加氟相当,但其消化道反应明显好于替加氟。本品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2.70%,主要表现为轻度的胃肠道出血、红细胞降低,发生率低于替加氟(3.48%)。 |
| 注意事项 | 特别注意事项 出血: VEGFR 抑制剂类抗肿瘤药物有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在阿帕替尼的Ⅱ、Ⅲ期临床研究中,排除了有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 未发现本品相对安慰剂组明显增加出血的风险。但仍应提醒临床医生用药时密切关注。 对合并用华法林抗凝的患者应常规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并注意临床出血迹象,一旦发生出血迹象,应及时停药。 对于重度( 3/4 级)出血的患者, 建议暂停用药;如恢复用药后再次出现重度( 3/4 级) 出血,可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参见 |
慎用[下列患者应慎用替吉奥胶囊]。|1、有骨髓抑制的患者[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2、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液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 |3、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4、有感染性疾病的患者[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因骨髓抑制而加重];。 |5、糖耐量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糖耐量异常]; |6、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炎病史的患者[可能导致症状加重或病情进展]; |7、有心脏病或心脏病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8、有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9、老年患者(详见“老年用药”)。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