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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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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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吉奥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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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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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0mg*7片 |
替加氟25mg,吉美嘧啶725mg,奥替拉西钾245mg |
| 剂型 | 口服常释剂型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2E)-N-[4-(3-氯-4-氟苯胺基)-7-{[(3S)-草脲胺-3-基]氧基}喹唑啉-6-基]-4-(二甲氨基)丁-2-烯酰胺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4H25CIFN503×2C4H404 或C32H33CIFN5011 分子量: 718.1g/mol(盐形式) 485.9g/mol(游离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 性状 |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白色或淡黄色、圆形、双面凸起、边缘斜面的薄膜衣片。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 生产企业 |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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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28 |
国药准字H2011328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下患者治疗:1.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2.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
用于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开始治疗之前应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确定EGFR的突变状态。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目前尚无充分证据支持患者可从50mg剂量中得到更大获益。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在进食后至少3小时或进食前至少1小时服用本品。(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应整片用水吞服。本品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发生进展或患者不能耐受(见下表1)。因不良反应调整剂量对于有症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伴有严重/持续腹泻或皮肤相关的不良反应),可根据表1所列,通过中断治疗和减少本品的剂量得到控制(见[不良反应]:关于具体药物不良事件(AE)的更多详情见[注意事项])。表1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信息如果患者发生急性呼吸道症状或症状恶化,应考虑间质性肺疾病(ILD),此时应中断本品治疗并等待评估,如果确诊ILD,应停用本品,并且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治疗(见[注意事项])。漏服如果漏服1次本品,患者应当在当天记起时尽快服用,但是,如果距下次服药时间不到8小时,则不需要额外补充漏服的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尚无专门的试验研究肾功能损害患者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以及有效性。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见[药代动力学]),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起始剂量,不推荐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接受本品治疗。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Child-Pugh A)或中度(Child-Pugh B)肝功能损害患者的阿法替尼暴露量没有显著改变(见[药代动力学])。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必调整起始剂量,尚未在严重(Child-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研究本品。不推荐该人群接受本品治疗。年龄、种族、性别无需基于患者年龄种族或性别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儿科人群尚未在儿科患者中研究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儿童或青少年接受本品治疗。因药物相互作用调整剂量P-精蛋白(P-gp)抑制剂如果需要使用P-精蛋白(P-gp)抑制剂,应采用交替剂量给药,即P-gp抑制剂给药与阿法替尼给药时间尽可能长。P-gp抑制剂应在阿法替尼给药后6小时(P-gp抑制剂每天两次给药)或12小时(P-gp抑制剂每天一次给药)给药。对于需要P-gp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如果不能耐受,可将阿法替尼每日剂量降低10mg。停用P-gp抑制剂后,只要可以耐受,可继续以之前的剂量治疗(见[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及[药代动力学])。P-精蛋白(P-gp)诱导剂对于需要P-gp诱导剂长期治疗的患者,只要可以接受,阿法替尼的每日剂量增加10mg。停用P-gp诱导剂2-3日后,继续以之前的剂量接受阿法替尼治疗(见[药物相互作用]及[药代动力学])。替代给药方法如果不能吞咽完整药片,可将阿法替尼片分散于大约100毫升非碳酸饮用水中。不应使用其他液体。将药片置入水中时不应压碎,间或搅拌,最长15分钟,直到药品分散成极小的颗粒。应立即服下分散液。用大约100毫升水冲洗玻璃杯,然后引用。分散液可也通过胃管给药。 |
1.用法用量:|(1)替吉奥胶囊用于联合顺铂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2)可根据患者情况增减给药量。每次给药量按40mg,50mg,60mg,75mg四个剂量等级顺序递增或递减。若未见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且医师判断有必要增量时,则可按照上述顺序增加一个剂量等级,上限为75mg/次。如需减量,则按照剂量等级递减,下限为40mg/次。连续口服21天,休息14天,给药第8天静脉滴注顺铂60mg/m2,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2.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1)可根据患者情况,参照下述标准增减给药量。每个周期内增量不得超过一个剂量等级。|(2)若需缩短化疗间期,须确认无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但化疗间期不得少于7天。不能手术或复发性乳腺癌患者缩短化疗间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无临床用药经验)。|(3)为避免骨髓抑制和暴发性肝炎等严重不良反应,每次化疗开始前须进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全面观察患者的状况,化疗期间至少每2周进行1次检查。如发现任何异常,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延长化疗间期,按上述规定减量或停药。第一治疗周期或增量时更须密切观察和检查。|(4)基础研究(大鼠)发现空腹服药可改变奥替拉西钾的生物利用度,导致其对氟尿嘧啶磷酸化的抑制作用减弱,从而降低本药的抗肿瘤作用,故须餐后服用。|3.患者使用注意事项:|(1)本药为铝塑泡罩包装(PTP),应告知患者服药前需将药物由泡罩中压出。|(2)曾有报道患者误将铝箔板服下,导致食道穿孔,引起严重并发症如纵膈炎。 |
| 不良反应 | 药物安全性概要不良反应(ADRs)的种类一般均与阿法替尼作用机制即对EGFR的抑制相关。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和皮肤相关不良事件,以及口腔炎和甲沟炎。总体而言,降低剂量可使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降低。对于阿法替尼40mg(每日一次)治疗的患者,因药物不良反应而降低剂量的患者比例LUX-Lung 3 (1200.32)为57%,LUX-Lung 6 (1200.34)为33.1%和LUX-Lung 8 (1200.125)为25%。由于腹泻和皮疹/痤疮不良反应导致停药的患者比例分别为1.3%和0%(LUX-Lung 3), 0%和2.5%(LUX-Lung 6)以及3.8%和2.0%(LUX-Lung 8)。临床试验经验[注意事项]章节中阿法替尼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数据是基于入组的4257名患者数据,包括LUX-Lung3(n=229),LUX-Lung8(n=392)和42项研究的3636名肿瘤患者,这些研究中阿法替尼单药治疗或者与其他抗肿瘤药联合使用,剂量范围为日剂量10-70mg或者在其他治疗方案中剂量范围10-160mg。平均的暴露时间为5.5个月。患者人群包括多个瘤种,最常见的为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脑癌和头颈癌。在关键性LUX-Lung3(1200.32)临床试验中,总共229例未接受过EGFR TKI治疗的患者以起始剂量40mg每日1次接受本品治疗。共有111例患者接受培美曲塞/顺铂治疗。接受阿法替尼40mg每日1次治疗的患者和接受培美曲塞/顺铂治疗的患者药物不良反应(ADR)的总体发生率相似(100%对比96%)。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与培美曲塞/顺铂治疗患者相比,腹泻(95%对比15%)和皮疹/痤疮(89%对比6%)发生率更高。57%的阿法替尼患者因发生ADR而减少剂量。总体剂量减少会使致常见不良事件频率降低(即首次减少剂量后,不计原因的腹泻频率从96%降至52%)。接受每日1次治疗阿法替尼40mg的患者和接受培美曲塞/顺铂治疗的患者相比,因ADR终止治疗的患者更少(8%对比12%)。在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因ADR腹泻和皮疹/痤疮而停止治疗的患者分别为1.3%和0%。在LUX-Lung6(1200.34)临床试验中,总共239例未接受过EGFR TKI治疗的患者以起始剂量40mg每日1次接受本品治疗。共有113例患者接受吉西他滨/顺铂治疗。接受阿法替尼40mg每日1次治疗的患者和接受吉西他滨/顺铂治疗的患者药物不良反应(ADR)的总体发生率相似(98.7%对比99.1%)。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与吉西他滨/顺铂治疗患者相比,腹泻(90.0%对比15.0%)和皮疹/痤疮(81.2%对比9.7%)发生率更高。33.1%的阿法替尼患者因发生ADR而减少剂量。接受每日1次治疗阿法替尼40mg的患者和接受吉西他滨/顺铂治疗的患者相比,因ADR终止治疗的患者更少(10.0%对比39.8%)。在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因ADR腹泻和皮疹/痤疮而停止治疗的患者分别为0%和2.5%。在关键性LUX-Lung8(1200.125)临床试验中,总共392名鳞状NSCLC患者以40mg每日1次的起始剂量接受阿法替尼治疗,共有395名患者接受150mg每日1次的厄洛替尼治疗。首个治疗周期(28天)后,39名(10%)患者的阿法替尼剂量递增至50mg。接受阿法替尼或厄洛替尼治疗的患者的ADR中总体发生率分别为93%vs.81%。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中腹泻发生率高于厄洛替尼治疗的患者(70%对比33%),皮疹/痤疮发生率两组相当(67%对比67%)。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有27%的患者减少剂量,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有11%的患者因不良反应终止治疗,厄洛替尼治疗的患者中为5%。阿法替尼日剂量为40mg或50mg的所有NSCLC研究在对EGFR突变或者EGFR突变福集的患者NSCLC临床试验中(阿法替尼40mg起始剂量在包括试验1200.22,1200.32,1200.34,1200.123的497例未经EGFR TKI治疗的NSCLC患者中使用,阿法替尼50mg起始剂量在包括试验1200.23,1200.33,1200.41,1200.42的1638例既往接受过EGFR TKI治疗的NSCLC患者中使用)合并分析并评估了本品单药治疗(起始剂量40mg或50mg每日1次)的安全性。这些患者人群中主要组织学类型为肺腺癌。总体上,ADR的类型与阿法替尼对EGFR的抑制模式有关,对患者(本品40mg或50mg每日1次)进行合并分析时,ADR谱与LUX-Lung3是一致的。接受阿法替尼40mg和50mg治疗的患者分别为58.8%和53.1%发生CTCAE1级或2级ADR。对于2个不同患者人群的2种剂量,大部分ADR都是CTCAE1级或2级,并可按照[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章节中的描述处理。接受阿法替尼40mg或50mg治疗的患者分别有38%和41%发生CTCAE3级或4级ADR。CTCAE3级ADR也可按照[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章节中的描述处理,这使得两种起始剂量因ADR终止治疗的发生率都很低(7%和11.7%)。临床研究中,EGFR突变阳性或突变福集的NSCLC患者人群接受阿法替尼单药治疗的常见ADR(腹泻和皮疹/痤疮)总结于表2。表2:临床研究中,EGFR突变阳性或突变福集的NSCLC患者接受阿法替尼单药治疗的药物相关腹泻和皮疹/痤疮的合并分析在接受40mg起始剂量的患者中,1例(0.2%)发生4级皮疹/痤疮。在接受50mg起始剂量的患者中,1例(0.1%)发生4级皮疹/痤疮,同时3例(0.2%)发生4级腹泻。LUX-Lung8试验中,对肺鳞状细胞癌患者以起始剂量40mg接受阿法替尼单药治疗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最常见的ADR与阿法替尼EGFR抑制的作用机制有关,结果与在肺腺癌患者中开展的LUX-Lung3研究结果一致。大部分ADR(65%)都是CTCAE1级或2级。CTCAE3/4级腹泻发生率9.9%/0.5%。药物相关CTCAE3级皮疹发生率为5.9%。11%的患者由于ADR导致治疗终止。因不计严重等级的腹泻和皮疹/痤疮而终止治疗的患者分别是3.8%和2.0%。表3对阿法替尼40mg或50mg作为单药治疗在所有NSCLC试验的ADRs发生率进行了总结。下列术语被用于对ADR的发生率进行排序:非常常见(≥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在每个频率组,不良反应均按照严重程度逐渐降低的顺序列出。表3:每个频率组的ADRs总结上市后经验以下不良反应在阿法替尼上市后使用中被确认,由于这些不良反应是由不确定样本量的人群主动报告,因此无法估计其发生率或者确定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胰腺炎 |
1、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可能发生重度骨髓抑制如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症状:发热、咽痛和全身不适)、白细胞减少、贫血及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如上)和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停药等必要措施。|2、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因可能出现DIC(0.4%),应密切注意患者状况。如血小板计数,血清FDP和血浆纤维蛋白原等血液学检查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必要措施。 |3、暴发性肝炎等严重肝功能异常(发生率不明)。 |4、脱水:可能因严重腹泻导致脱水(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补液等相应措施。 |5、重度肠炎:可能发生重度肠炎(0.5%),须密切观察。若发生严重腹痛、腹泻等症状,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6、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间质性肺炎(0.3%)(早期症状:咳嗽、气短、呼吸困难和发热),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进行胸部X光检查和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相应措施。 |7、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可能发生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及心力衰竭(发生率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胸痛、昏厥、心悸、心电图异常、呼吸困难等症状,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8、重度口腔炎、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和消化道穿孔:可能发生严重的口腔炎(发生率不明)、消化道溃疡(0.5%)、消化道出血(0.3%)和消化道穿孔(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根据需要进行腹部x光等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9、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发生严重的肾脏疾病如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0、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可能会发生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1、脑白质病等神经精神系统异常:可能发生脑白质病(主要症状为意识障碍、小脑共济失调和痴呆样症状等)、意识障碍、定向力障碍、嗜睡、记忆减退、锥体外系症状,语言障碍、四肢瘫痪、步态障碍,尿失禁或感觉障碍(发生率均不明),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上述症状,须停药。 |12、急性胰腺炎:可能出现急性胰腺炎(发生率不明),应密切观察。如果出现腹痛或血清淀粉酶升高,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13、横纹肌溶解症:可能出现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不明),症状包括肌肉痛、虚弱、CK升高和血/尿叽红蛋白升高,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并注意防止横纹肌溶解所导致的急性肾功能衰竭。 |14、嗅觉丧失:可能发生嗅觉障碍(0.1%)、嗅觉丧失(发生率不明),须密切观察。如发现异常,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药物上市后在非小细胞肺癌的甩药研究表明间质性肺炎的发生率为0.7%(11/1669),其它肺部疾病包括放射性肺炎、呼吸困难和呼吸衰竭的发生率为0.7%(21/1669)。 |15、其它不良反应。 可能发生下列不良反应,如发现异常,须采取减量或停药等相应措施。如发现药物过敏,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既往接受过治疗的乳腺癌患者的手足综合征发生率较高(21.8%)。本药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不能切除或复发的胃癌患者的溢泪发生率较高(16.0%)。 国内临床试验:。 在中国进行的胃癌临床试验中,可评估不良反应的230例患者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均是在日本报告的已知不良反应,与日本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的替吉奥联合顺铂组和替吉奥单药组的安全性结果基本无差异,未发现新的严重不良反应。CTC≥3度的不良反应发牛率如下:替吉奥联合顺铂组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贫血5.3%、粒细胞减少5.3%、红细胞压积降低2.6%、血红蛋白降低10.5%、淋巴细胞减少5.3%、嗜中性粒细胞减少17.1%、血小板减少6.6%、红细胞减少2.6%、白细胞减少13.2%、AST升高1.3%、LDH升高1.3%、BUN升高1.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腹泻6.6%、恶心2.6%、呕吐6.6%、肠炎1.3%、肝功能异常2.6%、过敏1.3%、肺部感染1.3%。替吉奥单药组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贫血2.5%、血红蛋白降低6.3%、淋巴细胞减少8.8%、嗜中性粒细胞减少3.8%、白细胞减少1.3%、中性粒细胞增多1.3%、白细胞增多1.3%、ALP升高1.3%、低钾血症1.3%、肌酸激酶升高1.3%;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腹泻3.8%、肠炎1.3%、呕吐1.3%、食欲下降2.5%、四肢水肿1.3%。 |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己知对阿法替尼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
1、对替吉奥胶囊的组成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2、重度骨髓抑制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3、重度肾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 |4、重度肝功能异常的患者禁用(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 |5、正在接受其它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治疗(包括联合治疗)的患者禁用。 |6、正在接受氟胞嘧啶治疗的患者禁用。 |7、正在接受索利夫定及其结构类似物(溴夫定)治疗的患者禁用。 |8、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阿法替尼的非临床研究显示,当达到(含)母体致死剂量水平时没有致畸现象。不良改变限于出现明显毒性剂量水平(见[药理毒理])没有孕妇使用阿法替尼的研究。因此对人体的潜在风险未知。应建议育龄妇女在接受本品期间避免怀孕。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至少2周内应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或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哺乳基于非临床数据(见[药理毒理]),阿法替尼有可能被排泄到人乳汁中,不能排除哺育小孩带来的风险。应建议母亲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停止母乳喂养。生育尚未对本品进行人体生育力影响的研究。现有的非临床毒理学数据己发现较高的剂量对生殖器官有影响(见[药理毒理])。因此,不能排除阿法替尼治疗对人类生育力有不良影响。 |
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妊娠妇女服用UFT后曾发生新生儿畸形。另外,动物试验也曾发现致畸作用(妊娠大鼠和家兔连续口服替吉奥胶囊(相当于加氟7mg/kg和1.5mg/kg)发现胎儿内脏异常、骨骼异常和骨化延迟)]。|2.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尚无临床资料,但动物(大鼠)试验发现替吉奥胶囊可经乳汁排泄]。 |
| 儿童用药 | 尚未在儿科患者中研究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儿童或青少年接受本品治疗。 |
低体重初生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和儿童使用替吉奥胶囊的安全性尚未得到验证(尚无临床资料。如儿童必须使用替吉奥胶囊,须考虑其对性腺的影响,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 |
| 老人用药 | 无需基于患者年龄、种族或性别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 |
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 |2、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阿法替尼与EGFR(ErbB1), HER2(ErbB2)和HER4(ErbB4)的激酶区域共价结合,不可逆地抑制酪氨酸激酶自磷酸化,导致ErbB信号下调。在患者达到浓度下阿法替尼抑制自体磷酸化,对部分细胞系的体外增殖表现出抑制作用,这些细胞系表达野生型EGFR、或表达选择性EGFR外显子19缺失突变或外显子21 L858R突变(包括某些表达继发T790M突变的细胞系)。此外阿法替尼还抑制 HER2过表达细胞系的体外增殖。荷瘤裸鼠给予阿法替尼,肿瘤生长受到抑制,这些肿瘤模型有的过量表达野生型EGFR或HER2,有的具有EGFR L858R/T790M双突变。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在经口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大鼠给药达26周,小型猪给药达 52周)中,主要毒性靶器官为皮肤(大鼠真皮变化、上皮萎缩以及毛囊炎)、胃肠道(大鼠和小型猪腹泻、胃糜烂、上皮萎缩)和肾脏(大鼠肾乳头坏死)。上述变化可发生在临床治疗相关暴露量之下、范围内或之上。在两个动物种属中均可见多器官发生药理作用介导的上皮萎缩。遗传毒性:阿法替尼在Ames试验中有1个细菌实验株中出现了反应范围上限的阳性反应;阿法替尼在非细胞毒性浓度下的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内骨髓微核试验、体内彗星试验以及MutaTM小鼠经口给药4周的致突变试验中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在一项生育力试验中,雌雄大鼠每日经口给予阿法替尼4、6或8mg/kg。雄性大鼠在6mg/kg(约为推荐人用剂量每日40mg时的AUC水平)或更高剂量下,精子数减少或无精子的发生率升高,但总体生育力未见影响;一般毒理试验可见睾丸细胞凋亡以及精囊和前列腺萎缩发生率增高,支持上述精子计数降低的结果。8mg/kg(约为推荐人用剂量每日40mg时AUC的0.63倍)剂量组雌性动物的黄体数轻度升高,并伴有因早期吸收而着床后丢失的轻度升高。在一项重复给药4周毒性试验中,各给药组雌性大鼠卵巢重量降低,2周恢复期结束尚未完全恢复。兔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兔给予阿法替尼5mg/kg(约为推荐人用剂量每日40mg时AUC的0.2倍)或更高剂量,可见着床后丢失增加,出现母体毒性的动物中可见妊娠晚期流产。给药剂量为10mg/kg(约为推荐人用剂量每日40mg时AUC的0.7 倍)时,可见胎仔体重减轻,胎仔短小、内脏和皮肤变异的发生率增加。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16mg/kg剂量(约为推荐人用剂量每日40mg时AUC的2倍)可见骨骼变异(包括骨化不完全或骨化延迟)和胎仔体重减轻。大鼠放射性研究结果显示,阿法替尼可进入乳汁,药后1h和6h时,乳汁中的平均浓度大约是相应血浆浓度的80倍和150倍。致癌性:尚未进行致癌性试验。光毒性:体外光毒性检测提示阿法替尼具有光毒性。 |
国外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单独给药:在单独给药的临床试验中(曾治疗过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道癌患者除外),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78例,副作用发生率87.2%(504例)。曾治疗过(紫杉烷类抗肿瘤药)的乳腺癌患者(包括不能手术的乳腺癌或复发性乳腺癌(不包括前期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胆道癌患者中的副作用发生率分别为96.4%、98.3%、94.9%,比其他肿瘤的发生率高。胰腺癌患者中,重度副作用的发生率较高,尤以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明显。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的Ⅱ期临床后期联合用药试验中,连续口服本品21天,第8天给予顺铂60mg/m2,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5例,全部病例均发现副作用。临床重要副作用见下表:国内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78%,其中主要为血液系统68.47%(白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5.05%,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为20.72%,多为I、II度下降),消化系统46.85%(恶心、呕吐39.64%、腹泻7.21%),其他14.41%。本品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与替加氟相当,但其消化道反应明显好于替加氟。本品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2.70%,主要表现为轻度的胃肠道出血、红细胞降低,发生率低于替加氟(3.48%)。 |
| 注意事项 | 评估EGFR基因突变状态开始治疗前,须选择一个经过良好验证、完善的检测方法,来评估患者EGFR基因突变状态,以避免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腹泻腹泻,包括严重腹泻,在本品治疗期间己有报告(见[不良反应])。腹泻可导致伴有或不伴有肾功能损害的脱水,在极少的病例中可导致致命结果。腹泻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周内发生。3级腹泻最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6周内。腹泻的主动管理(包括充足的补液结合抗腹泻剂,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6周内)很重要,并且应在最初出现腹泻症状时就开始。应使用抗腹泻剂(如洛哌丁胺),如有必要,应将剂量递增至经批准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随时可获取抗腹泻剂,以便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即可开始治疗,并持续到腹泻停止12小时。严重腹泻的患者(持续超过48小时的2级腹泻或3级腹泻)需要中断和减少剂量,或停止本品治疗(见[用法用量])。脱水的患者可能需要经静脉给予电解质和液体。皮肤相关不良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己经报告了皮疹/痤疮(见[不良反应])。总体上,皮疹都表现为轻度或中度的红斑性和痤疮样皮疹,可在暴露于日光的部位发生或恶化。对于暴露于日光的患者,建议穿防护衣,和/或使用防晒品。对皮肤病反应进行早期干预(如润肤剂、抗生素)有利于持续进行阿法替尼治疗。伴有持久或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减少剂量(见[用法用量])、接受额外的治疗干预、以及转诊至具有管理这些皮肤病反应的经验的专家处。己经报道了大疱性、疱性以及剥脱性皮肤病,其中极少病例可能是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患者发生严重大疱性、疱性或剥脱性皮肤病,应永久停用阿法替尼治疗。女性、低体重以及潜在的肾功能损害 己经观察到在女性患者、较低体重患者以及有潜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阿法替尼暴露量更高(见[药代动力学])。这可导致发生EGFR介导的不良事件的风险更高,如腹泻、皮疹/痤疮和口腔炎。建议密切监测具有这些风险因素的患者。间质性肺疾病(ILD)不同临床试验中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4257例患者中,有1.6%发生间质性肺疾病或者 ILD样不良反应(例如,肺浸润、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过敏性肺泡炎),其中0.4%死亡。亚裔患者(2.3%;38/1657)相比白人患者(1.0%;23/2241)的ILD发生率更高。在LUX-Lung 3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1.3%,并导致1%死亡。在LUX-Lung 8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0.9%,并导致0.8%的死亡。尚未对有ILD病史的患者进行研究。应对出现肺部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发烧)急性发作和/或不可解释恶化的所有患者进行仔细的评估以排除ILD。应中断本品治疗,并对这些症状进行研究。如果确诊ILD,则应永久停用本品,并且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治疗(见[用法用量])。严重肝功能损害己经报道了有少于1%的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了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在这些患者中,混杂因素包括既存肝病和/或与潜在恶性肿瘤进展相关的合并症。对于预先存在肝病的患者,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肝功能发生恶化的患者可能需要中断阿法替尼治疗(见[用法用量])。对于在应用本品期间发生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停用本品。角膜炎出现急性或恶化的眼部炎症、流泪、光敏感、视力模糊、眼痛和/或红眼等症状应及时转诊至眼科专家。如果诊断证实有溃疡性角膜炎,应中断或停止本品治疗。如果诊断是角膜炎,应仔细考量继续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对于有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或严重干眼症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隐形眼镜也是角膜炎和溃疡的风险因素(见[不良反应])。左心室功能左心室功能不全与HER2抑制有关。现有的临床试验数据未提示本品会对心脏收缩力造成不良影响。但是,尚未在左室射血分数(LVEF)异常或有严重心脏病史的患者中研究本品。对于有心脏风险因素的患者和具有影响LVEF的条件的患者,应当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在基线时和在阿法替尼治疗期间评估LVEF)。对于在治疗期间发生相关心脏体征/症状的患者,应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LVEF评估)。对于射血分数低于正常下限的患者,应考虑心脏科会诊及中断或停止阿法替尼治疗。P-糖蛋白(P-gp)相互作用如果在阿法替尼之前给予p-gp强抑制剂,可能会导致阿法替尼暴露量增加,因此应慎用。如果需要使用p-gp抑制剂,应与本品同时给药或在其之后给药。与p-gp强诱导剂同时治疗可能会减少阿法替尼的暴露量(见[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阿法替尼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的影响较小。在治疗期间,部分患者报告的眼部不良反应(结膜炎,干眼症,角膜炎),这可能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 |
慎用[下列患者应慎用替吉奥胶囊]。|1、有骨髓抑制的患者[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 |2、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因5-FU分解代谢酶抑制剂——吉美嘧啶经尿排泄明显降低时可能导致5-FU的血液浓度升高,从而加重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 |3、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肝功能异常;|4、有感染性疾病的患者[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因骨髓抑制而加重];。 |5、糖耐量异常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糖耐量异常]; |6、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炎病史的患者[可能导致症状加重或病情进展]; |7、有心脏病或心脏病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8、有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可能会加重症状 ;|9、老年患者(详见“老年用药”)。 |
| 药物相互作用 | P-糖蛋白(P-gp)相互作用根据体外试验数据,阿法替尼是p-gp的一个底物。根据临床数据,与p-gp抑制剂或诱导剂同时用药可能会改变阿法替尼的暴露量。药物相互作用试验结果证实,只要与本品同时给药或在其后给药,p-gp抑制剂(如利托那韦)可安全地与本品联合使用。如果在本品之前给药,p-gp强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环孢霉素A、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维拉帕米、奎尼丁、他克莫司、奈非那韦、沙奎那韦和胺碘酮)可能会增加阿法替尼的暴露量,应慎用(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P-gp强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因、苯巴比妥或贯叶连翘)可能会减少阿法替尼的暴露量。(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食物对阿法替尼的影响本品与高脂餐同服会导致阿法替尼暴露量显著降低,Cmax降低约50%, AUC0-∞降低约39%。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