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环酸片对比乳泉颗粒

3图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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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乳泉颗粒 乳泉颗粒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每袋重15g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王不留行、天花粉、当归、漏芦、穿山甲(炙)、炙干草。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040

国药准字Z32020145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缺乳、少乳、乳汁不畅;乳房松软、下垂;产后出血过期不止、量多、色淡,有小腹空坠感;头晕、气短、心悸、耳鸣;面色无华、萎黄;食欲不振、大便涩滞。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1袋/次,2次/日

不良反应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糖尿病患者禁服。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青霉素或尿激酶等溶栓剂有配伍禁忌; 2.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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