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胶囊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金鸡胶囊
|
乳泉颗粒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金鸡 |
|
| 规格 | 0.35g*48粒*3盒 |
每袋重15g |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金樱根﹑鸡血藤﹑千斤拔﹑功劳木﹑两面针﹑穿心莲。 |
王不留行、天花粉、当归、漏芦、穿山甲(炙)、炙干草。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和颗粒;味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293 |
国药准字Z32020145 |
| 作用与功效 | 1. 清热解毒,健脾除湿,通络活血。2. 本品主治:治疗附件炎,急性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属湿热下注证者。3. 临床上用于治疗妇女生殖系统炎症,如盆腔炎,急性子宫内膜炎,慢性子宫内膜炎附件炎(输卵管炎,宫颈炎,阴道炎)。4. 症状表现:下腹胀痛,腰骶酸楚,有下坠感,乳房胀痛,性交疼痛,宫颈外翻,附件压痛,增厚或肿块,宫颈肥大或糜烂,月经不调,白带多,有异味,常感困倦乏力或伴有低烧等。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缺乳、少乳、乳汁不畅;乳房松软、下垂;产后出血过期不止、量多、色淡,有小腹空坠感;头晕、气短、心悸、耳鸣;面色无华、萎黄;食欲不振、大便涩滞。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十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或遵医嘱。 |
1袋/次,2次/日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儿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药由上述中药材经科学提取其有效成份而制成的,金樱根味苦酸,涩平,功用活血,收敛,止泻,治跌打损伤,腰膝酸痛,久泻;鸡血藤味微苦,甘涩,入肝,肾经有补血行血,舒筋活络,祛瘀生新的功能;千斤拔味苦,甘温,有祛风除湿,消瘀,壮筋骨功能,治妇女白带,跌打损伤;两面针味辛,苦温,有祛风利湿,舒筋活络,行气止痛,散瘀消肿功能;穿心莲性寒,苦味胜于黄连,有清热解毒,祛湿消肿功能;功劳木味苦性凉,有养阴清热,燥湿,解毒功能。上述诸药巧妙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发挥清热解毒,祛湿通淋,散瘀消肿之功效。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诊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