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轻到中度感染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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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泊肟酯。 |
药液浓度为0.05%,相当于每喷含丙酸氟替卡松50微克。辅料为:葡萄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苯乙醇、苯扎氯铵,吐温80、稀盐酸、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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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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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05 |
国药准字HJ2014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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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轻到中度感染症: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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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每次0.1~0.2g,一日2次,根据不同病种和病情而定。一般对上呼吸道感染、单纯尿路感染每次0.1g,一日2次;重症可增至0.2g,一日2次,疗程5~7天。对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每日2次,疗程7~14天。 |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个鼻孔各2喷,每日1次(每日200g),以早晨用药为好。某些患者需每个鼻孔各2喷,每日2次,早晚各1次直至症状改善。当症状得到控制时,维持剂量为每个鼻孔1喷,每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为每个鼻孔不超过4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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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既往过敏史者患者禁用。 |
非常常见:鼻衄。<常见:与其他鼻部吸入剂一样,使用后有令人不愉快的味道和气味,头痛并可引起鼻、喉部干燥、刺激等。非常罕见:过敏/过敏样反应、支气管痉挛、皮疹、面部或舌部水肿、鼻中隔穿孔、青光眼、眼压升高及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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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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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轻到中度感染症: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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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偶引起休克症状,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大汗等,应停药。 (2)皮肤粘膜眼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3)伪膜性结肠炎:偶出现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同类药可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 (1)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的报告。 (2)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有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应定期进行检查,若出现异常应停药。 (3)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治疗。4)痉挛:肾功能衰弱患者,大量给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会引起痉挛等神经症状。 3.其他副作用: (1)过敏: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搔痒、发热、淋巴结肿、关节痛等时,应停药。 (2)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有时出现ALT、AST、ALP、LDH等上升。 (4)肾脏:有时出现血BUN、血中肌酐值升高。 (5)消化道: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偶出现便秘等。 (6)菌群交替症:偶出现口内炎、念珠菌病。 (7)维生素缺乏症: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出现眩晕、头痛、浮肿。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强效的局部抗炎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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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注意: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故应仔细问诊。 2.慎重用药(下述患者慎重用药):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 (3)严重肾损害患者(本品系肾排泄型抗生素,会引起排泄延迟)。 (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注意观察)。 3.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及临床试纸进行的尿糖检查,有时呈假阳性,故应注意。 (2)直接库姆斯氏试验,有时呈阳性,故应注意。 |
1.应在接触过敏原之前使用本品,以防止过敏性鼻炎症状的发生。 2.必须规律地用药才能获得最大疗效,最佳疗效会在连续治疗的3~4天后才能达到。 3.如果连续使用7天,症状仍无改善或虽然症状有改善但不能完全控制,则需停药并去医院检查。 4.未经医生许可连续使用本品不得超过3个月。 5.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需长期使用应规律地监测身高。 6.正在服用其他糖皮质激素药物的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师或到医院检查。 7.糖尿病患者请咨询医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9.鼻孔感染或感冒发烧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虽然在大多数病例中本品可控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但是在夏季过敏原水平可异常增高,在某些病例中需要给予额外的治疗。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17.鼻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性作用曾经报道过,尤其是在长期大剂量使用时,与口服糖皮质激素相比,发生这些作用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