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用于结膜炎、沙眼等眼病。对过敏性眼炎及术后的虹膜炎有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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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含四环素0.25万单位,醋酸可的松2.5mg。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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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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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637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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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用于结膜炎、沙眼等眼病。对过敏性眼炎及术后的虹膜炎有显著效果。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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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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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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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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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临床用于结膜炎、沙眼等眼病。对过敏性眼炎及术后的虹膜炎有显著效果。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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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频繁使用,可能会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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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防止污染。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