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内酯片对比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1图 螺内酯片

螺内酯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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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内酯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螺内酯片 螺内酯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0mg

0.1g

剂型

片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螺内酯。

主要成份:盐酸左氧氟沙星。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生产企业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619

国药准字H20064837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6.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用法用量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2)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3)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4)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2. 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成人每日200mg~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不良反应

1.常见的有|(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下:|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痒﹑红斑等症状。|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觉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禁忌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包括左氧氟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抗生素可以引起某些种属动物的幼体发生关节病变和骨/软骨病变。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人用药

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老年患者在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例如左氧氟沙星期间,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在接受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这个风险进一步增加。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可累及踵部、手部、肩部或其他肌腱部位,并可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发生。曾报告了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结束后几个月发生的病名。在老年患者,尤其是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必须慎用左氧氟沙星。必须将这些潜在的副作用告知患者,如果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任何症状,建议停止左氧氟沙星治疗,并与医疗保健人员取得联系。 |2.在Ⅲ期临床试验中, 1,945名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26%)年龄≥ 65岁,1081名(14%)年龄介于65至74岁之间,864名(12%)年龄等于或大于75岁。这些患者和年龄较小患者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明显差异,但并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可能会更高。 |3.上市报告中,已有与左氧氟沙星有关的严重,甚至致命的肝毒性。主要的致命性肝毒性报告发生在65岁或更大年龄中,且大多没有过敏反应。如果患者有肝炎的症状或指症应立即停用左氧氟沙星。 |4.老年患者可能对QT间期的药物相关性作用更敏感。因此同时使用左氧氟沙星和某些可以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例如IA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速危险因素(如已知QT间期延长、顽固性低血钾)的患者使用左氧氟沙星时应谨慎。 |如果考虑肌酐清除率的差异,那么青年受试者和老年受试者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没有显著差别。但是由于左氧氟沙星大部分是从肾脏排泄的,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发生药物毒性反应的危险性较高。而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选择剂量时应特别谨慎,而且需要同时监测肾功能。

药理作用

1.盐酸左氧氟沙星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2.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3.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红斑等症状。4.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5.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6.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7.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觉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2) 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肌酐清除率:70~>40ml/min 1次100mg,1日2次;40~≥20ml/min 1次100mg,1日1次;<20ml/min 首次100mg,以后每48小时100mg。|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6.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7.本品在幼龄动物试验中发现有关节病变。|8.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药物相互作用

1.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能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而拮抗本药的潴钾作用。|2.雌激素能引起水钠潴留,从而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3.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且合用时肾毒性增加。|4.拟交感神经药物降低本药的降压作用。|5.多巴胺加强本药的利尿作用。|6.与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合用,利尿和降压效果均加强。|7.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加,如含钾药物、库存血(含钾20mmol/L,如库存10日以上含钾高达65mmol/L)、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和环孢素A等。|8.与葡萄糖胰岛素液、碱剂、钠型降钾交换树脂合用,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减少。|9.本药使地高辛半衰期延长。|10.与氯化铵合用易发生代谢性酸中毒。|11.与肾毒性药物合用,肾毒性增加。|12.甘珀酸钠、甘草类制剂具有醛固酮样作用,可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b)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本品对茶碱的代谢虽影响较小,但合用时仍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3.本品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虽对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但合用时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6.本品可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b)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7.含铝、镁的制酸药、铁剂均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8.本品与非甾体类抗炎药芬布芬合用时,偶有抽搐发生,因此不宜与芬布芬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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