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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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蛋白琥珀酸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1种非必需氨基酸——精氨酸和5种维生素。(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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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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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1 |
国药准字H2004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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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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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1、饭前口服。 2、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口服。 3、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g/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口服。 |
成人(包括15岁以上儿童):每次2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儿童(7-14岁):每次1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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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慢性胰腺炎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3、含铁血黄素沉着、血色素沉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利用障碍性贫血患者禁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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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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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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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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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3、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能服用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7、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g/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饭前口服。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9、药物过量:大量服用后6-8小时会产生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腹泻及呕血,亦可产生嗜睡、面色苍白、青黑斑、休克甚至昏迷。可立即服用催吐药后再洗胃作治疗。 |
1.未满7岁的婴幼儿须在医生指导监督下服用。 2.若长期服药后无明显症状改善,请咨询医师。 3.请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4.服用本品后尿液变黄是由于哟品种含维生素B2的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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