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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琥珀酸铁

蛋白琥珀酸铁

处方药 非医保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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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琥珀酸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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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蛋白琥珀酸铁
蛋白琥珀酸铁
阿奇霉素分散片
阿奇霉素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蛋白琥珀酸铁。

阿奇霉素。

生产企业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061

国药准字H200001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1、饭前口服。 2、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口服。 3、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g/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口服。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用一般支持疗法。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慢性胰腺炎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3、含铁血黄素沉着、血色素沉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利用障碍性贫血患者禁用。

(一)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阿奇霉素静脉制剂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临床试验中,静脉给药2~5个剂量,所报道的不良反应多数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可恢复。这些临床试验中多数患者有一种以上合并症,并需应用其他药物。约1.2%用本品静脉制剂的患者中止用药,2.4%采用静脉或口服阿奇霉素治疗的患者因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而中止用药。在盆腔炎性疾病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接受阿奇霉素单药治疗的女性患者静脉给药1~2个剂量后,2%患者因临床不良反应而停药,阿奇霉素与甲硝唑合用的患者中4%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以上研究中,导致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和皮疹,导致停药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为氨基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研究中,成年患者接受本品静脉/口服制剂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或稀便(4.3%),恶心(3.9%),腹痛(2.7%),呕吐(1.4%)。约12%的患者发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阿奇霉素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可参见【注意事项】项。

成分

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药理作用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注意事项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3、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能服用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7、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g/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饭前口服。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9、药物过量:大量服用后6-8小时会产生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腹泻及呕血,亦可产生嗜睡、面色苍白、青黑斑、休克甚至昏迷。可立即服用催吐药后再洗胃作治疗。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按医嘱剂量服用,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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