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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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蛋白琥珀酸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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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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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1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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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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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1、饭前口服。 2、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口服。 3、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g/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口服。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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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慢性胰腺炎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3、含铁血黄素沉着、血色素沉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利用障碍性贫血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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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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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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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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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3、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能服用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7、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g/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饭前口服。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9、药物过量:大量服用后6-8小时会产生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腹泻及呕血,亦可产生嗜睡、面色苍白、青黑斑、休克甚至昏迷。可立即服用催吐药后再洗胃作治疗。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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