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生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不华,妇女经期或产后失血过多引起的失血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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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制)、当归。辅料糊精、糖粉。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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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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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64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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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生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不华,妇女经期或产后失血过多引起的失血性贫血。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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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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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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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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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生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不华,妇女经期或产后失血过多引起的失血性贫血。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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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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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高血压患者慎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月经提前量多,色深红或经前、经期腹痛拒按,乳房胀痛者不宜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