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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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维生素C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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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酰甲硝唑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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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100片 |
0.32g*10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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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614 |
国药准字H20080302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1. 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2. 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1) 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2) 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对以下专性厌氧菌有抗菌作用。革兰氏阴性厌氧杆菌:类杆菌属的脆弱类杆菌、普通类杆菌、吉氏类杆菌、卵圆类杆菌、多形类杆菌等和梭状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杆菌: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本品对原虫,如阴道毛滴虫具有很强的活力;对阿米巴和兰伯氏第虫均有活力。动物作用模式为切断DNA链和抑制DNA合成,从而干扰和中断厌氧微生物生长和繁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