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
苯酰甲硝唑分散片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复方 |
0.32g*10片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79 |
国药准字H20080302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 不良反应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禁忌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新生儿、婴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盐酸异丙嗪为抗组胺药,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有轻度的支气管平滑肌解痉作用,亦有明显的中枢安定作用及一定的镇咳作用;愈创木酚磺酸钾是强力祛痰剂,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痰液被稀释,易于咳出。氯化铵为盐类祛痰药,能反射性地增加呼吸道黏膜腺体的分泌,从而使痰易于咳出,有利于粘痰的清除。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不可同用。2.本品不得与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物以及磺胺嘧啶、呋喃妥因等并用。3.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的抑制作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对以下专性厌氧菌有抗菌作用。革兰氏阴性厌氧杆菌:类杆菌属的脆弱类杆菌、普通类杆菌、吉氏类杆菌、卵圆类杆菌、多形类杆菌等和梭状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杆菌: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本品对原虫,如阴道毛滴虫具有很强的活力;对阿米巴和兰伯氏第虫均有活力。动物作用模式为切断DNA链和抑制DNA合成,从而干扰和中断厌氧微生物生长和繁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