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顺铂对比苯酰甲硝唑分散片

1图 注射用顺铂

注射用顺铂

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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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顺铂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注射用顺铂 注射用顺铂 苯酰甲硝唑分散片 苯酰甲硝唑分散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0mg

0.32g*10片

剂型

注射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顺铂,辅料为甘露醇﹑氯化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片。

生产企业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936

国药准字H20080302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顺铂仅能由静脉﹑动脉或腔内给药,通常采用静脉滴注方式给药。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至少6小时之内,必需进行充分的水化治疗。本品需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后静脉滴注。剂量视化疗效果和个体反应而定。以下剂量供参考(适用于成年人及小孩):|1.化疗单次(每四周一次),每次用量50~120(mg/m2体表面积)。|2.化疗每周一次,共二次,每次用量50(mg/m2体表面积)。|3.化疗每天一次,连用5天,每次用量15~20(mg/m2体表面积)。疗程依临床疗效而定,每3~4周重复疗程。|4.本品可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单一使用亦可。联合用药时,用量需随疗程作适当调整。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不良反应

1.肾脏毒性:单次中、大剂量用药后,偶会出现轻微、可逆的肾功能障碍,可出现微量血尿。多次高剂量和短期内重复用药,会出现不可逆的肾功能障碍,严重时肾小管坏死导致无尿和尿毒症。|2.消化系统: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低和腹泻等,反应常在给药后1~6小时内发生,最长不超过24~48小时。偶见肝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增加,停药后可恢复。|3.造血系统:表现为白细胞和(或)血小板的减少,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关。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4.耳毒性:可出现耳鸣和高频听力减低,多为可逆性,不需特殊处理。|5.神经毒性:多见于总量超过200mg/m2的患者,周围神经损伤多见,表现为运动失调、肌痛、上下肢感觉异常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大脑功能障碍;亦可出现癫痫、球后视神经炎等。|6.过敏反应:如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呼吸困难、面部水肿、变态性发热反应等,都可能出现。|7.其它:高尿酸血症:常出现腿肿胀和关节痛。|8.血浆电解质紊乱:低镁血症、低钙血症、肌肉痉挛。|9.心脏毒性:少见心率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10免疫系统:会出现免疫抑制反应。|11.牙龈变化:牙龈会有铂金属沉积。|12.患者接受动脉或静脉注射的肢体可能出现局部肿胀,疼痛、红斑及皮肤溃疡、局部静脉炎等少见,也有可能出现脱发、精子卵子形成障碍、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现象。|13.继发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出现与顺铂化疗使用有关。血管性病变,如脑缺血、冠状动脉缺血、外周血管障碍类似Raynaud综合征等副作用少见,但可能与顺铂使用有关。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禁忌

对顺铂和其它含铂制剂过敏者﹑怀孕﹑哺乳期﹑骨髓机能减退﹑严重肾功能损害﹑失水过多﹑水痘﹑带状疱疹﹑痛风﹑高尿酸血症﹑近期感染及因顺铂而引起的外周神经病等患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西酮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 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 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 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用药应特别慎重:既往有肾病史﹑造血系统功能不全﹑听神经功能障碍,用药前曾接受其它化疗或放射治疗及非顺铂引起的外周神经炎等.|2.治疗前后﹑治疗期间和每一疗程之前,应作如下的检查:肝﹑肾功能﹑全血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检查.此外,在治疗期间,每周应检查全血计数,通常需待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后,才可重复下一疗程.|3.疗期间与化疗后,男女病人均需严格避孕.治疗后若想怀孕,需事先进行遗传学咨询.|4.顺铂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5.本品应避免接触铝金属(如铝金属注射针器等).|6.在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病人必需饮用足够的水份.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1.与秋水仙碱﹑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合用时,由于顺铂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须调节其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2.抗组胺药﹑酚噻嗪类药或噻吨类药(thioxanthene)与顺铂合用,可能掩盖耳毒性的症状,如耳鸣﹑眩晕等。|3.顺铂诱发的肾功能损害可导致博来霉素(甚至小剂量)的毒性反应。|4.与各种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应减少。|5.青霉胺或其它的蝥合剂,会减弱顺铂的活性,故本品不应与蜇合剂同时应用。|6.与异环磷酰胺合用,会加重蛋白尿,同时有可能会增加耳毒性。|7.顺铂化疗期间,由于其它具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例如头孢菌素和氨基甙)会增加顺铂的毒性,需避免合并使用。禁用诸如速尿等利尿剂以增加尿量。|8.病人接受顺铂化疗后至少三个月,才可以接受病毒疫苗接种。

本品对以下专性厌氧菌有抗菌作用。革兰氏阴性厌氧杆菌:类杆菌属的脆弱类杆菌、普通类杆菌、吉氏类杆菌、卵圆类杆菌、多形类杆菌等和梭状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杆菌: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本品对原虫,如阴道毛滴虫具有很强的活力;对阿米巴和兰伯氏第虫均有活力。动物作用模式为切断DNA链和抑制DNA合成,从而干扰和中断厌氧微生物生长和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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