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林可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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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林可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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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酰甲硝唑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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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32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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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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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盐酸林可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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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994 |
国药准字H2008030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1.5~2g,分3~4次口服;小儿每日按体重30~60mg/kg,分3~4次口服,婴儿小于4周者不宜服用。本品宜空腹服用。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 不良反应 | 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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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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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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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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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有表皮脱落、大疱性皮炎、多形红斑和S-J综合征的报道。4.偶有口服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2)肝功能减退。(3)肾功能严重减退。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对常见的需氧革兰阳性菌有较高抗菌活性,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G者)、表皮葡萄球菌、β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肺炎链球菌等。对厌氧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包括破伤风杆菌、白喉棒状杆菌和产气荚膜杆菌等。对肠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奈瑟菌和流感嗜血杆菌等革兰阴性菌以及真菌无活性。本品与青霉素、氯霉素、头孢菌素类和四环素类之间无交叉耐药,与大环内酯类有部分交叉耐药。本品作用于敏感菌核糖体的50S亚基,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细胞的蛋白质合成,一般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有杀菌作用。本品 |
本品对以下专性厌氧菌有抗菌作用。革兰氏阴性厌氧杆菌:类杆菌属的脆弱类杆菌、普通类杆菌、吉氏类杆菌、卵圆类杆菌、多形类杆菌等和梭状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杆菌: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本品对原虫,如阴道毛滴虫具有很强的活力;对阿米巴和兰伯氏第虫均有活力。动物作用模式为切断DNA链和抑制DNA合成,从而干扰和中断厌氧微生物生长和繁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