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芬酸钠水合物滴眼液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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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溴芬酸钠水合物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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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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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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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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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马来酸噻吗洛尔C。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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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090843 |
国药准字H32020313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1.本品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2.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 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1.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2.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 不良反应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 禁忌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禁用。|2.窦性心动过缓,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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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2.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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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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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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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 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 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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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为一种非麻醉性外周作用镇痛剂,属非类固醇抗炎药(NSAIDs),具有消炎、退热和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的作用,无麻醉类阿片止痛剂所伴随的行为损害作用,适用于短期治疗疼痛(一般不超过10d),不适用于治疗诸如骨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 2.本品作用强,持续时间长。在狗中,本品口服阻断缓激肽所致伤痛反应的作用,比佐美酸强5.8倍,抑制急性和慢性炎症的作用比吲哚美辛分别强7.5~20倍和3.8倍。 3.本品口服对胃的毒性与吲哚美辛相当,对肠的毒性为吲哚美辛的1.8倍,抑制牛储精囊、兔子宫和兔肾髓中微粒体内前列腺素E2和F2的作用力为吲哚美辛的1.8倍,但不能防止前列腺素E1对肠收缩或F2对子宫收缩的直接作用。 |
1.与肾上腺素合用可引起瞳孔扩大。|2.不主张两种局部β受体阻断剂同时应用。|3.本品与钙通道拮抗剂合用应慎重,因可引起房室传导阻滞,左心室衰竭及低血压,对心功能受损的患者,应避免两种药合并使用。|4.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因可引起低血压和明显的心动过缓。|5.本品与洋地黄类和钙通道拮抗剂合用可进一步延长房室传导时间。|6.本品与奎宁丁合用能引起心率减慢等全身β受体阻断的副作用,可能的原因是奎宁丁可抑制P450酶和CYPZD 6对噻吗洛尔的代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