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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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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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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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14 |
国药准字Z4502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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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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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次1-2片(0.1~0.2g),每日3-6片(0.3~0.6g);极量:每次5片(0.5g),每日10片(1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每日3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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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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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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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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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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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