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500mg对乙酰氨基酚和10mg酒石酸双氢可待因。 |
|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361 |
国药准字H200736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一量次来后需述率量调规给药肌不给酐给表清按下除;除剂,药第酐所量,清及剂调,,此时第次常:日肌剂应应如率节多节二用(ml/分钟)剂量>50常规剂量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4-6小时1-2片,每次不得超过2片,每日最大剂量为8片。 |
|
副作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有颅脑损伤者,分娩期妇女禁用;有呼吸抑制及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该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及药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需减量服用。 |
|
成分 |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
药理作用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见的副反应为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腹痛、腹泻及胃肠胀气;其次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肾功能和血液学参数改变及肝功能异常(见警惕项)。 |
对乙酰氨基酚具有镇痛和解热作用,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其解热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更快更强,而且避免了非甾体消炎药常见的不良反应。双氢可待因为阿片受体的弱激动剂,在结构上类似于可待因与吗啡,较可待因有更强的镇痛作用,约为可待因的2倍,不易成瘾,其镇痛作用主要是由于口服后有10%的双氢可待因转化为双氢吗啡。双氢可待因可以直接作用于咳嗽中枢,起镇咳效果。 |
|
注意事项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
有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甲状腺机能减退的患者慎用。服用本品期间应忌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