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眼膏对比罗红霉素胶囊

3图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OTC甲类 医保甲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罗红霉素胶囊 罗红霉素胶囊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5g

150mg*10粒

剂型

眼用制剂(眼膏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红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生产企业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270

国药准字H10970115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1. 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也可一次4粒,一日1次。2. 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终止授乳。

儿童用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老人用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药理作用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至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7.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不可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溴隐亭﹑特非那定﹑酮康唑及西沙必利配伍。2. 对氨茶碱的代谢影响小,对卡马西平﹑华法林﹑雷尼替丁及其他制酸药基本无影响。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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