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对比罗红霉素胶囊

1图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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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罗红霉素胶囊 罗红霉素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5ml:15mg

150mg*10粒

剂型

滴眼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环丙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性状

生产企业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820

国药准字H10970115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疗程为6~14日。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1. 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也可一次4粒,一日1次。2. 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禁忌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终止授乳。

儿童用药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药理作用

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至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注意事项

1. 只用于滴眼。2.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7.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药物相互作用

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药物相互作用,如可使茶碱类﹑环孢素﹑丙磺舒等药物血药浓度升高,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干扰咖啡因的代谢等。

1. 不可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溴隐亭﹑特非那定﹑酮康唑及西沙必利配伍。2. 对氨茶碱的代谢影响小,对卡马西平﹑华法林﹑雷尼替丁及其他制酸药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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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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