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螨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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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粉尘螨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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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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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畅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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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ml畅迪5号 |
150mg*10粒 |
| 剂型 | 滴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粉尘螨(Dermatophagoidesfarinae)代谢培养基生理盐水浸出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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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0012 |
国药准字H10970115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粉尘螨过敏引起的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的脱敏治疗。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 用法用量 | 一般应在过敏症状最轻微时开始治疗。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滴于舌下,含1分钟后吞服。每日一次,一般在每天的同一时间用药,最好是早饭前用药。若用药后偶尔出现疲劳症状,可将用药时间改为晚上。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1. 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也可一次4粒,一日1次。2. 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本品在300名4-60岁支气管哮喘和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进行了疗程达25周的临床试验(其中使用本品的患者为150例),试验结果表明上述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安慰剂接近。与研究药物有关及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12例,主要包括皮疹、流涕、哮喘发作、咳嗽、困倦、头痛、头晕。根据同类产品应用情况分析,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1.少数病例会出现胃肠道不适、轻度腹泻,或过敏症状加重;个别患者可激发轻型哮喘或荨麻疹;2.少数患者会在服药后感到疲劳。 |
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 禁忌 | 1 呼吸道发热性感染或炎症;2 哮喘发作期;3 严重的急性或慢性病,炎症性疾病;4 多发性硬化症;5 自身免疫性疾病;6 肺结核活动期;7 严重的精神紊乱;8 同时服用β受体阻滞剂(例如在治疗高血压,青光眼(眼药水中)时)或ACE抑制剂;9 急性或慢性心血管功能不全者慎用;10 肾功能严重低下者。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孕妇不宜开始疗程。哺乳期妇女用药请咨询医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终止授乳。 |
| 儿童用药 | 儿童一般4周岁以上再开始疗程。儿童一般只使用粉尘螨滴剂1号、2号、3号、4号,其中4号为长期维持量,一般不使用粉尘螨滴剂5号。尚无4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临床资料。 |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至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发现有任何的用药有关的副作用,都应该及时告知医生。2.服用前先做粉尘螨皮肤点刺试验,明确诊断。3.如果同时进行抗病毒或细菌疫苗接种,在最近一次服用粉尘螨滴剂后间隔半周再进行疫苗接种。疫苗接种后两周可以再继续粉尘螨滴剂的治疗。4.为避免其他过敏性副作用,治疗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致病过敏原和那些与致病过敏原相互作用的物质。5.用药期间如果健康状况有变化,如感染传染性疾病、怀孕等都应及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7.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
| 药物相互作用 | 若同时进行抗过敏症状治疗(例如,抗组胺剂、皮质类固醇、肥大细胞稳定剂)时,当这类药物停止使用时,应注意过敏性副反应的发生,必要时调整剂量。 |
1. 不可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溴隐亭﹑特非那定﹑酮康唑及西沙必利配伍。2. 对氨茶碱的代谢影响小,对卡马西平﹑华法林﹑雷尼替丁及其他制酸药基本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