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及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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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蔗糖硫酸酯的碱式铝盐。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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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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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27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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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及胃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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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1g,一日4次,饭前1小时及睡前空腹嚼碎服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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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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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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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及胃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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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是便秘,个别患者可出现口干、恶心、皮疹、胃痉挛等,发生胃痉挛时可与适当的抗胆碱能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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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须空腹时服用,嚼碎与唾液搅和或研成粉末后服下能发挥最大疗效。 2.本品短期治疗即可使溃疡完全愈合,但愈合后仍可能复发。对严重十二指肠溃疡效果差。应配合内窥镜或X射线检查观察溃疡愈合情况。 3.本品如必须与制酸药合用,制酸药应在硫糖铝服后1小时给予。 4.长期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会造成体液中磷的缺乏,因此甲状腺功能亢进、佝偻病等低磷血症病人不宜长期服用。 5.本品连续应用不宜超过8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