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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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牙痛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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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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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
| 剂型 | ||
| 主要成分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 |
替米沙坦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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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37 |
H20070260 |
| 作用与功效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 用法用量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禁忌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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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