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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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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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味感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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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6ml:15mg |
4g*10袋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丸剂(水丸)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淡豆豉、桔梗、忍冬藤、金银花、蔓荆子(炒)、蝉蜕、赤小豆、佩兰、栀子(姜炙)、枳壳(麸炒)、连翘、白芷、苦杏仁(炒)、天花粉、陈皮(炒)、淡竹叶、芦根、荆芥穗、薄荷、赤芍、石膏、甘草、白茅根、防风、黄芩、菊花、桑叶、紫菀、紫苏子(炒)、青蒿、莱菔子(炒)、化橘红、建曲、马齿苋、牛蒡子、板蓝根、苍耳子(去刺炒)、麻黄、桑白皮(蜜炙)、僵蚕(麸炒)、蓼大青叶。 |
| 性状 | 本品为绿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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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国药准字Z20025712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清热散风,解表止嗽。用于内热外感引起的头痛,怕冷发热,咳嗽流涕,咽喉疼痛,四肢酸懒。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本品为散瞳药,故在散瞳期间视物稍有不便,5小时即可恢复眼的正常调节功能。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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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3.出现眼压升高及过敏症状时应停用。 |
运动员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